“可谁叫你总在我眼前乱晃,惹人眼晕。”
迟绛不以为意,美滋滋的,把讲义抱在怀里:“闻笙,你目的达到了。”
“我只是帮你预习,我哪有什么目的?”闻笙偏过头去,不看迟绛。
下一秒,却听见迟绛悠悠开口:“以后每次走这条路,都会想到和你在雪中散步;每次翻开必修二呢,我又都会想到这条路。”
知识,人物,建筑,记忆错综交互在一起,想忘也忘不掉了。
迟绛顿了顿,轻笑出声:“很烦人呀。”她喝光杯子里的拿铁,摇头叹息:
“本以为见面会缓解思念,哪料到见面之后,会更想你。”
她发现自己对闻笙的判断出现了重大失误。对方才不是不近人情的学霸,相反,她像是精心修炼过一颦一笑,用微神态就能牵动自己的心情。
温暖咖啡屋散步的这一程,跟随着闻笙的言语,她好像真的置身雪中。
哪有这样散步的?哪有这样讲课的?
上一秒还在圈着重点,下一秒又忽然用唇角勾起笑意,提醒一句:“专心看路,不要看我。”
迟绛不忍再回忆闻笙这一路的表情。
手掌附在自己的心口处,感受到扑通扑通的心跳:
栽了,全栽了。
第34章
离开咖啡厅,几乎是依依不舍作别,迟绛一步三回头地挥挥手,俨然初次热恋的小情侣。
如果说迟绛在咖啡厅的表现还算淡定,离开咖啡厅的她简直换了个人。不舍得走直线回家,执意要先绕路到学校。
人在心情美妙时,走路就像跳舞,她不小心想到闻笙浅笑吟吟看向自己,便忍不住转一个圈。
还好街道不是舞台,无需表情管理,可以肆无忌惮傻笑。
笑容惹得腮帮酸痛时,迟绛才揉揉脸颊,埋怨自己出息不多。但旋即撇撇嘴,进商店买一支大棒棒糖舔一舔:
有了甜蜜,还要什么出息!
她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甜蜜给祝羽捷。电话接通,迟绛神情雀跃:“你猜,我今天见到谁了。”
祝羽捷无需动脑,仅凭她语气就猜到:“呦——和你家笙笙见到面了呀?”
“是同桌,同桌!”迟绛强调着,在老树旁边停下,指尖触着湿漉漉的树干。
“切,你骗骗自己还行,可别想着骗我。”祝羽捷顺势歪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不是我说,你脑门上就差系个发带写个「我喜欢同桌」了。作为你前任同桌,三年半同学,你的小心思我一眼望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