峦群山之中覆没,盛家军浩浩荡荡地远走了。
他扭头道:“暮暮,我有封信想让你交给定远侯。”
盛迟暮朱唇轻曳,“殿下有话想交代我父侯?”
任胥“嗯”了一声,喉咙里滚出一个坚毅的声音:“一定、一定要送到。”
也许是他的语调太过谨慎,他的眼神太过凝重,盛迟暮微微愕然之后,立即又听他道:“有些话我说的你父兄未必信,但你说的便不一样了。”
任胥是想借她的手来写封家书吧。
他没有瞒着她,这点让盛迟暮意外觉得放心,“嗯。殿下交代便可。”
任胥抿了抿唇没说话,但带着她上了车,马车里无法提笔,一路回到了东宫,任胥铺开笔墨,将一支青毫放到她掌心,“我知道盛、萧两家是世交,隔河相望多年,同饮一水,但平南府拥兵自重,野心勃勃,岳父定远侯早有防备,你按我说的,嘱咐你二哥在湟水岸上调遣军力驻扎下来,就说黄河湍急,定远侯为百姓民生计防患于未然,抢先制住河道,占一个先机。”
前世萧战也是这么做的,他既然耍无赖,现在他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盛迟暮却心惊了,迟迟不能落笔,隔了半晌,忽咬唇道:“殿下,即便萧家这几年兵权膨胀,人心不齐,但殿下此举,将让世人如何看待我哥哥?他是大梁的忠君良臣,怎可随意调兵,这难免不会引起父皇猜忌。”
任胥对这事却有些坚决,他握住了盛迟暮的手腕,声音虽轻,却有种不容置喙的果决,“暮暮你要知道,江山将来都是我的,你是太子妃,盛家便是皇亲国戚,而且我会亲自禀明父皇,他许会说我又胡闹,但即便是先斩后奏,防患未然,也比坐以待毙要好得多。何况这事,对盛家来说并无妨害。”
他用了太严重的四个字,但偏偏笃定强硬得令她不得不信服。就连盛迟暮自己都觉得奇怪,她见识过平南郡王,也知道他的确是个心比天高之人,但都不敢像任胥这样,三言两语给他定了忠奸。
“殿下以后,都要一直防着平南王?”
任胥一扭头,撞进了盛迟暮柔软迢和宛如满天银河诸星的眼眸里,清婉幽雅,他倏地抿紧了唇,其实萧战那个人哪里懂什么情爱,他想娶她不过是为了盛家的兵权罢了,利用而已,到手了便索然无味了。
如同他的皇姐一样。
他的暮暮,前世又何尝不可怜。
第14章
任胥表面装得不在意,心里头却怕,她与萧战是青梅竹马之交,他怕她心底里多多少少有那个人,可他也知道自己是个醋坛子,眼底容不得什么沙子,他想,前世他送了十斛明珠给她,但她最终还是嫁给了萧战,那么,她心里萧战的分量应该是多过于自己。
但这一次呢?
任胥试探地捕捉她的眼神,犹如桑树叶脉上滚落的轻盈的露珠似的,清扬脱俗,可却平静如止水,任胥道:“如果我说是呢?”
又怕她误会别的,任胥抢了一步道:“其实定远侯忠君爱国,他镇守一方多年,也绝对不是愚忠之人。父皇欣赏平南王不假,但其实这些年,也一直暗中防着平南府坐大。我们的婚事是父皇默许的,这就说明,盛萧两家之间,他选的是定远侯。因此,他最多责难于我自作主张,但还是会默许,你明白了吗?”
盛迟暮一点就透,只是没想过,他会把话说得这么明白。
其实,任胥要做什么,他心里头一直都有数。
其实,他才是那个客观冷静的人,他要的,不计手段,他不要的,也绝不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