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相对,彼此的眸子绞在一起,那一刻鹜颜想哭。
而叶炫又很快别过眼去,继续跟黑衣人打斗在一起。
大概是见到来了帮手,以一对二,自知会吃亏,黑衣人也不恋战,飞身就走,叶炫便提剑追了上去。
“叶炫,算了。”
鹜颜想要喊住叶炫。
叶炫脚步一顿,回头深看了她一眼,却终是转过头,飞身而起。
鹜颜一怔,便也连忙提气追了过去。
可,哪里还有叶炫的人影?
除了地上一摊血迹。
呼吸一滞,她快步上前。
血迹未干,是新迹。
刚刚他明明没有受伤不是吗?
黑衣人也不会让他受伤。
因为是她的人。
她如此做,不过是想将他逼出来。
可悲吧?鹜颜。
你几时变成了这个样子?
为了见一个男人,竟然还需要假装遇刺!
不过此时,她却也没有心思去感叹这些,目光死死定在地上的那一片殷红上,一颗心早已高高拧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秋天已逝,冬天就来了。
刚入冬,天气还算暖和,所有的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譬如行云山上皇后陵墓的修建,听说很快便可以完工了,虽然,陵墓不需要葬棺木,但听说,还是修建得富丽堂皇、奢华大气。
又譬如皇室的选秀活动也在一些官员的筹措下,积极准备着,虽然坊间早已传开,新帝在那场大火中,不仅失了明,还失了男人那一方面的能力,但是,新帝一表人才、文韬武略,就算是不能人道,还有光鲜身份和荣华富贵不是,所以,来报名参加选秀的女子还是挤满了宫门口的一条长街。
铃铛跪在龙吟宫外面,主动请旨要去行云山给皇后守陵的时候,鹜颜跟凌澜正在龙吟宫里批阅着奏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鹜颜很吃惊。
凌澜却很淡然,跟张如说,你去回她,就说,既然她有那份心,朕就成全她,正好皇后跟她曾经也是主仆多年,她去守陵,再合适不过。
鹜颜就不懂了。
“我不明白,你怀疑是她将蔚景引去了七卿宫,但是,你却没有杀她,我以为你是因为留着她还有用,想要引出她后面的人,可你现在答应她去守陵,她也发挥不了她的作用,你也达不到你的目的,为何还要同意?”
凌澜唇角一勾,眸色慢慢转冷。
“听说过‘百日劫’的毒吗?铃铛中的便是。中了此毒的人,一开始是巨痛、昏迷,只需要服用一些普通的解毒药,三日之内便可苏醒,醒来后也与正常人无异,但是此毒每隔百日发作一次,每发作一次,人就会丧失一项能力,譬如听力,眼力,说话的能力,动手的能力,走路的能力……百日一个,百日一个,至于从哪个能力开始丧失,因人而异,这样直至到死。”
鹜颜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很是惊讶。
“难道就没有解药吗?”
“有!只是这个毒的解药很有意思,就是重新制作一粒‘百日劫’的毒,要成分完全不变、配置的剂量也完全不变、不仅如此,还需再多加一个东西,就是中毒者的血,事后加也不行,必须制作时同时一起才有效。”
鹜颜怔了怔,“那说白了,就是解药只有下毒者有,是吗?因为只有中毒者才清楚成分跟配置,而且还得心甘情愿给被下毒的人制作解药,还要取被下毒者的血。”
“是!”
鹜颜还是不解:“那如果毒是铃铛自己下的,她怎么会下这种完全让自己被动的毒?”
“所以,静观其变!”
鹜颜想了想,“现在差不多三个月,不是马上就要百日了。”
凌澜微微抿了唇,没有吭声。
京城,一片繁华景致。
吴记糕点店前排着一条长长的队,大家都在等着购买新鲜出笼的芙蓉糕。
这家店是百年老店,听说此店出的芙蓉糕还供上用,门头上面那龙飞凤舞的牌匾据说就是中渊的先先帝御笔亲提的。
长龙一般的队伍中,一个女子站立其中,因口鼻以下被一块素帕掩得严严实实,故也看不清容貌,只能看到一双眸子沉静内敛、平淡无波。
因为是现蒸现卖,每次出笼的数量有限,所以队伍移动得非常缓慢。
蔚景抬头望了望天色,又将自己两手上的大包小包并在一只手上,腾出一手从怀中掏出一张字条。
字条上琳琅满目地写着各种药物的名字、小吃的名字、用品的名字。
她一一对下来。
似乎都买齐了,就差这家的芙蓉糕。
婆婆跟她说,已经十几年没有吃了,好想念好想念这家芙蓉糕的味道。
可是,这个时辰……
她又探头看了看前面的队伍,照这样排下去,也不知道天黑前能不能赶回去。
耳边嘈杂一片,为了打发等待的时间,排队的人无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聊得起劲。
“想吃上吴记的糕点,还真不容易,起大早过来,也得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