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方挂掉了电话之后,康也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虽然连不上网络,但是拍照功能还是很靠谱的。
“介意用我的手机也拍一张吗?”
对方欣然应允。
接着,扮演红罗宾英雄的女孩提出和康加一个社交网络好友。
康只得用手机假装捣鼓了一会,然后像对方展示自己半格都没有的信号。
“我在这里好像没有信号。”
当然没有了,营运商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东西。
“要不你留个id我回去加你吧?”
估计没有下文了,真抱歉。
女孩从背包里掏出了纸笔,留下了id的同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在临走之前从包中拿出了一本薄薄的本子递给康。
“我在d场馆那边有个摊子,这是我们摊子上卖的同人本,送你一本啦!一会要来我那边捧场哦!”
她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在她走后,康低头翻看刚刚这本递到他手上的本子。
本子封面是彩色而精致的插画。
“同人本是什么?”
康在内心感到疑惑。
和漫画不是同一种东西吗?
【“这是一种艺术形式载体,粉丝基于角色本身而创作出来的漫画或者小说,和原著不一样,是由粉丝群体所创造的。”】
系统在康的脑海之中给他解释。
康似懂非懂地低下头,看着手中的同人本。
《提姆·鸭鸭大冒险!番外!》
#全年龄向# #合家欢# #提姆中心#
封面上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黑发整齐地梳开,穿着笔挺的西装,一手拽着自己的领带,一手揣在外套口袋里,偏着头,斜着视线看向自己的后方。
后方黑暗之中的城市之里,是几个隐藏在阴影之中的哥谭义警。
面具上白色的部分在黑暗之中发着令人恐惧的光芒。
这是……?
封面上这个是、提姆·德雷克?
提姆·德雷克(drake),所以、提姆·鸭鸭?
康忍不住地噗了一声。
提姆·鸭鸭!
他现在就想回去当着罗宾的面嘲笑这个名字,等不到明天。
本子很薄,不是这个故事的正片,只是番外而已。
康粗略地翻看了一下,没有多少页,只是一些四格形式的小漫画。
但由于康不太熟悉里面的角色,甚至没法从这些简笔画的q版小人身上找出不同之处来区分他们,简单来说就是看起来都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