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挽留剑的剑柄是刀,剑本身没有柄!
依衡玉所见,挽留并不比她上次见到的红袖刀差。
红袖刀刀锋透明,刀身绯红,像透明的玻璃镶里着绯红色的骨脊,以至刀光漾映一片水红。刀略短,刀弯处如绝代佳人的纤腰,当苏梦枕轻轻挥动时带着像空籁一般的清吟,掠起微微的香,刀愈染血,刀身愈红愈烈,风华绝代,那真的就是千般风情,万种烈艳,令人一见难忘。
衡玉为什么对这四把齐名的武器很好奇,就是因为她一窥了红袖刀的惊艳,所以想看看其他的。
血河自然也不俗,但可能是因为剑似主人的缘故,她反倒没有那么喜爱。
当然,最好的肯定是最初的那一眼,也就是红袖刀。
真的是惊艳到他了,以至于到现在她还是念念不忘。
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奈何衡玉到现在也没有看见楚留香他们三个拿回红袖刀得瑟。
说曹操曹操到,只见时迁高兴的翻了个跟斗进来,诧异的看了方应看和王小石一眼,然后高兴的举起刀道:“到手了。”
“不应!”方应看忍不住坐直,盯着不应刀又看了看时迁,忍不住道:“盗王好厉害,居然能从雷损手中偷刀。”
时迁哈哈大笑。
被偷了兵器的方应看夸都没有夸楚留香一声,却夸了他,这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衡玉也忍不住看了看不应,赞了一句:“出息了啊。”居然挑了个最难搞的,还真的偷到手了。
时迁咧开嘴,想谦虚两句,可话到嘴边却道:“当时雷损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我已经跑了。”
然后他又滔滔不绝的说起自己的丰功伟绩,方应看听的很认真,王小石也时不时的点头,等他们反应过来时,衡玉已经溜了。
正好让时迁招呼他们。衡玉暗笑想。
当然,后来事实上证明,人还是别算太多,因为人算真的不如天算。
你能丢给人家两个小麻烦,人家能丢给你一个大麻烦。
衡玉看着上门告状的连程,心想:他们这是什么惊天动地的互坑君臣情啊?
至此,血河红袖,不应挽留四件兵器,被偷了三件,唯有红袖刀尚存。
苏梦枕的名声顿时又大涨了一波。
无情慢慢的走在街上,听到最近京城的大事,忍不住嘴角微弯。
“感觉还不错吧。”欧阳明日脸上挂着一抹淡笑,走在他身边,问道。
“是。”无情坦然道:“能走路的感觉,很好。”比他想象中,比他幼时的记忆里,都要好上很多倍。
一边小心翼翼的陪在无情身边不知如何是好的追命闻言,眼泪都差点掉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