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的姿势躺好,手上拿着一个小本子,页面有点黄了,上面的字很清秀,端端正正的。这是他从那大盒子里拿出来的本子,看内容,像是日记本。
顾仟言的字很清秀,看得出来他有很认真地练习过写字,但是文化却不高,写的字很多都是错字,有时候,索性用与要表达的那字的谐音或者近音的字来代替。
这是日记,日期、天气、心情,都有明确的写明,但是内容却有点少。一个版面通常只有两行的正文内容,写的也很随意,有时候是写在村子里看到的人或物,有时候写的则是天气,灰蒙蒙的天、晴朗的天,还提及过一只小狗,名字叫作“雪花”。小狗是在后面提及的了,日子是三年前,有十多页的内容,写的都是“雪花”的事情。
“很奇怪的日记……”顾仟言喃喃,再翻看几页。
这写的都是一些无聊的、不重要的事情,好像有意要为之,要把那些日子记下来,却又不想把事情说清楚,只说那些无关紧要的,那么,以后看到的时候,就会通过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联想起自己想要记起来的重要的事情。
顾仟言愈发的感到奇怪,也愈发的肯定自己的猜测。
好像,他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有着很多隐瞒的秘密,他那不在乎金钱总爱借高利贷、潇洒当自己的mb从不挑选客人、伶牙俐齿哄得人高兴的生活态度下,那潇洒不羁的形象之下,好像藏着消极而又神秘的一面。
他问过云晓乐:你觉得我会自杀吗?
云晓乐当即就笑了:小言你说什么啊,从来想自杀的人只有我啊!你不是也劝过我了嘛,自杀解决不了问题,生活还要继续。
看,不止是他自己觉得顾仟言潇洒,连云晓乐也是这么认为的。那么,究竟顾仟言那明朗的外表下藏着什么样的心事?
他有着沉痛的经历吧,却又隐藏极深,只藏在自己心里,谁也不告诉。
顾仟言把自己的手抬起来,轻轻挽起衣袖,手腕下白皙的地方,有结疤的肉团凸起来,一条又一条横着的疤痕,虽然看上去很模糊,但是摸起来还是感觉得到的。
疤痕深浅不一,不止是一次被刀割过了。
顾仟言微微蹙着眉头,把日记本放到抽屉里。他现在能做的,唯有多翻翻那一盒子里的东西,掌握更多的信息,才能够真真正正地熟悉顾仟言这个人。
作为顾仟言,熟悉他的过去。
他动了动身体,突然一股刺痛的感觉从腿间涌上来,顾仟言扯了扯眉头,小心翼翼地躺下,扯过被子盖上,骂了一句:“以后一定要量力而为!”
清晨,温暖的阳光倾泻而下,穿过晨雾,驱散昏沉的雾气。
迈柯斯坐在房间的阳台上,面前的小桌上摆着精致的早餐,他不得不佩服顾仟言的称职。他一起来,一切都准备好了,顾仟言似有着忙不完的精力,好像不用睡觉一样,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好像不会落下任何。
这就是专业,顾仟言从兰斯特身上学到的。因为要更好地服侍兰斯特,他把自己塑造得无所不能,面面俱到。
现在,这专业的态度就用来对待迈柯斯了。
迈柯斯喝了一口咖啡,与兰斯特不同,他不爱牛奶,他爱咖啡,顾仟言冲的咖啡香醇绵绵,入口香滑,人间极品。顾仟言是不擅长冲咖啡的,不过,他有天分,琢磨了半天,就掌握窍门了。当然,那精细的冲咖啡工具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迈柯斯看向楼下,花园里,辛勤的管家正在花园里打理花草,没有其他帮手,他一个人也可以承担起所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