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一见她呕吐不已,赶紧从兜里掏出来了手绢递过去。
其实七十年代那阵,一般讲究的人,兜里都有爱装手绢的习惯,而并不是什么掖草纸。
不光七十年代,哪怕到了八九十年代,各大商场也会有一大截的柜台里,陈列并摆放各式各样的手绢,挑选时还挺有讲究,比如给老年男性挑选块大并且颜色比较素雅的,淡蓝色的条纹式样,颇受欢迎。
那阵哪怕过生日,同学之间馈赠一条精致手绢,也能拿得出去手,不会怪馈赠人寒酸不体面。
记得我一个女亲属在八十年代读中学时,也收到过女生送来的盒装礼品手绢,是粉色打底小碎花的,后来她将手绢别出心裁扎在马尾上,再拉扯出边角,像一朵粉色的鸽子花。
远看显得温婉别致而不失高雅,体育课时,也算得上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苗玲玲接过来手绢,擦着嘴角,“叶队长,要不我们偷偷溜回去吧!”
还不等叶檀回答,其实他也被吓傻,因为他明明白白看到,这两个人拿着貌似烤熟了的大腿,钻进了火里,而且一直没出来。
我擦!这太邪门了!
苗玲玲也看到了钻进火里的两个人,当即同样被吓傻。
“叶队长,他们,他们能烤肉,可肉都熟了,但是他们怎么还自己钻进去,不怕被烧焦吗?还以身试法?他们的浑身,难道是钢铁做的吗?”
女孩就是爱说,苗玲玲也是如此,她叭叭叭叭的,疑问个没完没了,但是也不敢大声,担心被食人族发现或者别处还藏着食人族的余党。
叶檀屏住呼吸,口里默念“一二三”,可是,来回念叨了几十次,那两个人也没出来。
“还不出来?”叶檀顿时倒吸了口冷气。
“莫非烧成炭了?”苗玲玲也纳闷。
叶檀躲在石头后,扭脸看,见旁边的石头上刻着“火云坳”三个字。
叶檀一皱眉,“苗玲玲,你看这里是火云坳,按说这里名字不虚,那火应该也是真实的,所以说,他们不光不穿衣服,吃人肉,还不怕火烧,便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苗玲玲瞪大了眼睛、等待叶队长解惑。
因为她与叶队长相处这么久,别说前世的渊源与他有多深,她莫名有种信心——就是笃定叶檀无论经历过多少的投胎重塑,他也不会差,绝对是个学识渊博、学富五车、智勇双全、国士无双当之无愧的。
所以对叶檀所说所想,她从来都是听命而不是怀疑。
叶檀道,“以前在图书馆看到相关记载,我们国家有个少数民族,是不穿衣服的。也有相关国外的一些记载,也说有的种族人不怕火烧,皮肤很厚,尤其脚部皮糙肉厚,难道,他们就是这个民族的后人?”
“没错,”苗玲玲点头,深信不疑,“刚我看到他们的脚丫了,似乎是大脚丫。不过叶队长,我突然冒出个想法。”
“哦?什么?”
“我咋觉得,咱们一路跟踪的大脚丫印记,就像村里散落的呢?莫非?”
“莫非什么?”
“莫非根本就没有野人的可能,而是大家误会了,其实就是这食人族在作怪,把村民抓到山上来,给烤着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