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荣赶到的时候,长孙无忌已经先一步到了。这也难怪,这地方本来就是他定的,这样豪华的游舫,要是没有长孙准许,他一个王府的小虾米,又如何进的来。
“见过赵国公。”
长孙穿着绛色的小翻领胡服,贵气外露,骄横之气收敛了不少。
看着这颇为贵重的紫色,何荣颇有感触。
他想起那个典故,恶紫夺朱。
华夏儿女千百年来都是一个喜好热闹,崇尚鲜丽的民族,热情开朗,勤劳朴实。
与这样的性格相对应,绚烂的大红色,一直是人们十分喜爱的颜色,然而,大约从南北朝时期开始,紫这种稍显厚重的颜色,就渐渐超越了红色,成为了身份的证明。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紫这种颜色其实非常难印染,算是比较难获得的一种颜色。
不论是原料还是印染的方法,都是比较复杂的,相比,比较容易获得的大红色,它就占据了一大优势。
此所谓,物以稀为贵,天长日久,由于中古时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相当缓慢的。
百年过去,紫色的印染难题,依然也没有获得攻克。所以,能够穿的起紫色的人,一定是身份尊贵的人。
紫色也成为了身份的证明,大大超过了红色,到了大唐,以官服的颜色分高下,紫色成为第一等,红色则屈居第二等,紫色的地位可谓是达到了空前的高位。
针对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过意见,有很多大臣认为,红色作为传统的喜庆颜色,合该成为第一等,而紫色,虽然印染困难,但是其色妖冶,不够庄重,是恶紫。
与恶紫相对,赤红便是大善。紫占据了红的位置,那就是恶紫夺朱,人人喊打。
是不成体统的,是不符合章法的。
然而,这样的议论总是甚嚣尘上,可是,最后,紫还是踩在了朱红之上,成为了第一等的颜色。
长孙无忌身上的紫服,让何荣感到眼睛有些刺痛,为了保住弟弟的性命,现在也只能投靠这样的权臣了。
这就像是把自己的命交到了他人的手中,半点也不能由着自己了,将来,是生是死,全要看长孙的意思。
这种感觉,实在让人不爽。
“何荣,为了出来见老夫,你也是相当不容易了。”
昨日收到消息,长孙立刻给他回信,相约在曲江池的游舫见面,说来,长孙发出邀请的时候,他还有些怀疑。
要知道,作为魏王府主要的办事人员,何荣想出来一趟并非易事,再加上,曲江池几乎就在长安城里坊和郊外相连,距离魏王府已经很远了。
出来一趟,时间长的很,一来一回,没有一个时辰都是不够的,他有些怀疑,何荣能不能有这么长的空闲时间。
而现在,何荣居然按时赴约了,长孙也有些放下心来,甭管他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才出来的,这就说明,他是有头脑的。
况且,昨日的书信之中,何荣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已经见到了长孙想要的东西,并且依照约定做好了分内之事。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长孙才会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和他见面。之所以不在城内见面也是考虑到,长孙的目标实在是太过明显,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出现,行踪难免被有心人盯住。
为了保险起见,见面的地点才需要频繁更换,对这一点,何荣也是理解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为难的,前几日,殿下进宫,似乎陛下对殿下的态度很是不好,殿下还在内宫晕倒了,隔天还是宫里的徐良徐公公遣人护送殿下回府的。”
“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殿下的心情就非常不好,总觉得,身边的下人都是没用的蠢材,所以,殿下一气之下,就把我们这些经常伺候在身前的差役全都换到外院,把外院的差役全都换到近前了。”
“只要不在殿下身边伺候,我的时间也充裕了许多。”对于这件事,完全没有隐瞒的必要,何荣也就照实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