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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静静地看着那个黑色的阴影许久,逐渐发觉天似乎变亮了些,由沉重的黑变成了发黑的灰色。
他的心里有种干燥的冲动。使他在睡衣外面套了件外套,就拿着钥匙去了车库。
那辆车是一年前买的,基本没开过,所以上面都落了层灰,眼睛看不到,只是在摸到门把时,可以感觉到那层细腻的触感。
时筝擦了擦手指,点火,开出了小区。
他记得去清蘅别墅的路,尽管天色依旧暗,道路像是夜晚,寂静的树飞快地从两边略过,好似台风过境,要拔地而起。可是他的心却带着一种蠢蠢欲动的欢喜。如同春笋要出土一般的蛰伏在土地下。
于是等叶津渡早上出门时,便看到了有个流浪汉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
身上披着一件外套,头发似乎带着潮气。
他转过头,缓慢地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嗨。”
“……”
“我想和你吃早饭。”
“……”
“你能拉我一把吗?腿麻了……”
叶津渡的沉默和打量,让时筝像渐渐踩进了柔软的沙土,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无底洞里,时筝朝他伸出手,手指白皙,露出一截细细的胳膊,他里面穿着睡衣,像是个被人赶出家门的落魄小孩。
叶津渡抿着唇,不知是那一身西装让他看起来太过正式,还是他的浪奔头露出的眉眼太过立体,总觉得像是尊冰冷的雕像。
雕像伸手,握住了流浪汉同样冰冷的手。
一用力,时筝便不由自主地站起来,没站稳,脚麻,往叶津渡扑了过去。
“真的……麻了。”时筝面露难过,腿脚仿佛有千万根针在扎,叶津渡虚虚地扶着他的腰,时筝很明显感觉到对方并没有真的想要抱他,心上一堵,便从他怀里出来了。
果然,便看到了对方不苟言笑的神情。他的视线不由自主地下滑,滑到了对方的袖子,手,以及手上拿着的平板。然后又慢慢从对方的手指爬到了肩膀,下巴,眼睛。
时筝觉得心里堵得厉害,问道:“我们能一起吃早饭吗?”
他的声音,像是空气里弥漫的花香,很淡,却又无处不在。
“我们”那两个字取悦了叶津渡,让他面无表情的脸出现了一丝柔和。
“我要去公司了。”
他说道。
时筝不自觉地握紧了手。
“上班也不能不吃饭的……”
他自己明明一日三餐都要别人操心,如今说这种话当然是没有底气的,仿佛是打脸现场。
“你确定要这样跟我去吃早饭?”
叶津渡端详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