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音贝斯前奏响起,合成器推起来,刘恋一个助跑起跳,翻身上台,抓绒外套一脱,里面是件鹅黄色短袖,戴着大墨镜拿起麦,嗓门飙到100分贝:“我回来了!!”
观众也不管他是谁,全跟着叫:“哦哦哦哦——”
李心怡听到身边有人喊:“怎么不是旭哥呀?”“喔!这个帅!”
“爱看美人乐队,刘子涵,限!定!返场!”
“哦哦哦哦哦哦——”
因为敷衍到有些搞笑的名字,观众都以为这帅哥在信口胡诌,可台上已经摆好阵型的几个中年人同时扶额,背着贝斯的刘旭双手扶额。
二十年前,从首都回来的摇滚青年刘旭第一次接小学四年级的大侄子放学,顺手把他带到了排练的地方,当时摇滚乐队特受欢迎,他们到哪都有漂亮妹子围着,侄子就背着书包坐在音箱上,直勾勾地盯着女孩子看。
刘旭走过去揉他头:“想不想组乐队?”
侄子点点头:“想。”
刘旭:“喜欢唱歌?”
侄子:“喜欢。”
刘旭:“会乐器不?”
侄子:“钢琴过了八级。”
刘旭:“好!那你拉个乐队,我们加入,名字就叫‘爱看美人’怎么样?”
侄子傻傻点头,其余三人哈哈大笑。
现在想来,都是年少时的荒唐事。
刘恋数着前奏的秒,在舞台上走了个来回,c位站定,目中无人地唱起来——
“乘坐的末班列车 在缺损的轨道上行驶着/询问沉默的乘客 遗憾着为何 着急要彻底消失在夜色?”
“他说 我不记得我不记得了/我不记得我不记得了……”
舞池里渐渐有人认出来他:“那不是刘恋吗?”
“是吗?只是长得像吧?”
“好像真是刘恋!”
“不是的,刚他自已说了他叫刘子涵!”……
有刘旭乐队的老粉知道他,解释说:“就是他!现在演电视那个刘恋就是刘旭的侄子,叫子涵,小时候经常一起上台的!”
“啥?真是刘恋?”
“我去!我还看过他演的剧呢!他长得好好看哦!”
……
刘恋毫不理会台下的骚乱,拿起刘旭的吉他,凭借肌肉记忆弹了一大段超高水准的solo,赢得满堂彩,弹完继续面无表情地唱——
“囫囵的生活 逐渐失去了自我/肮脏的成果 欲望凝结的花朵/愈发 虚弱 得过 且过/我其实根本不需要你 敷衍的承诺……”
李心怡挤到前排朝台上招手,刘恋看见他了,露出一个天真的笑容,空出一只手朝他比了个心。
“搭上前往黑夜的车 零散的乘客/和我犯着不同的错 同样的结果/没打算寻找 回程的车票/因为我作为人根本就没有被任何人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