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的手指轻轻抚摸按揉傅澜的腰,到现在,他才觉得自己是有腰的人。自作孽不可活啊!
“我们在一起吧。”
傅澜正享受着白倾夏的手艺,突如其来的一句话,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他掏了掏耳朵,“你说什么?”
白倾夏表情认真,“你不是喜欢我吗?我给你机会,我们在一起吧。”
傅澜吸了一口冷气,“啊?我喜欢你?”
“不是吗?你昨天一直在偷看我。”白倾夏愉悦地说:“还投怀送抱了,小家伙,你真是出乎我意料的热情。”
“我我我……”这下是跳进黄河洗得一身更黄了。傅澜怎么也想不清自己昨天好端端的,就觉得白倾夏好看,特别是给姚叔送东西后,回来就见白倾夏特别顺眼,行动比大脑快一拍就吻上去了。
“白、白教授,您误会了,我昨天是见到一个女人特别漂亮,还闻到她身上的花香……”傅澜说到这里愣住了,对了,他是在闻到一股很好闻的花香,然后头脑就迷迷糊糊,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就像是连续熬了几天夜,睡眠严重不足,整个脑袋都是木的。回到别墅后见到白倾夏,四周的景色都是灰色的,只有白倾夏是彩色的,尤其是他的嘴唇,特别红润,想都没想就贴上去了。
傅澜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完全没发现白倾夏眼睛里像是冻了块千年寒冰,似乎随时会冻伤人,他脸上面无表情,实际心里酝酿着风暴,“所以,你把我当那个女人了?”
“不是不是……”傅澜才注意到白倾夏眸子里都是冰渣子,赶紧解释,“那女人身上有股花香,闻完四周都是灰色的,就只有你是彩色的,嘴唇特别红,什么都没想就亲了上去……”
傅澜简直想咬断自己的舌头,越解释越乱啊!
倒是白倾夏听完好受一点,他皱着眉头,“你是说,你去给姚伟送东西后,见到一个女人,她身上带有迷惑人的花香?”
傅澜连连点头,就是这样!
白倾夏沉默一会,“那女人是谁?你认识她?”
“就是那个当红明星于书墨啦!”
“于书墨?”白倾夏在脑海中将可能叫这名字的人筛选一遍,确认他自己和这个女人没交集,也没见过她。
傅澜支使白倾夏拿来手机,搜索出结果给他看,于书墨最近才爆红,红得发紫,连他傅澜平日不追星的都知道她,白倾夏怎么就不知道呢?
“哦?明星?我对娱乐新闻不敢兴趣。纯粹浪费生命。”白倾夏看了一眼就将手机推开,“她住这里?我为什么没发现?”
白倾夏的小区虽然不在市中心,但能在帝都二环寸土寸金的地点建别墅,环境优美,保安是退役雇佣兵,可见这个小区非一般人能住。实际上,白倾夏小区住的人非富即贵,大财团的董事、经常上正点新闻的领导人家属有些也住这,不是土豪说有钱就能买的地方。
白倾夏曾经无聊至极想开发房地产,以他的了解,正常的娱乐明星都住五环那的别墅群,接近机场,随时可赶飞机。他这小区的别墅,早就被上层阶级买光了,哪里有忽如其来的小明星入住。
傅澜如实将保安说的话转达白倾夏,他直觉于书墨漂亮得有点不正常,像妖精。在傅澜人生中接触为数不多的妖精中,哪一个不是美丽得逆天,殷池、金巧巧和白倾夏都是佼佼者,于书墨虽然不能和他们比较,但真心吸引人。
“下次有机会,我查查她吧。”白倾夏叮嘱傅澜,“你离她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