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字营第三百队,百夫长程登!在此候命!”
程登抬起头看向林北宣,斩钉截铁道:“将军,从今往后您让我杀谁,我就杀谁!您给我指东,我绝不往西!”
接下来的话或许有些难听。
但林北玄确实没想过。
一碗泡面,一根火腿肠,外加一份尊重,居然能让一个百夫长直接对他死心塌地的卖命!
林北玄望着那一个个激动的士卒,突然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更真实的认知。
“杀!”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破城,放粮!”
一阵突然爆发的巨大喊杀声忽然自城外传来。
站在原地的士卒们纷纷脸色一变!
不是惊惧。
林北玄看到的,反而是一群原本正陷入情绪当中难以自拔的军汉,一个个突然变得杀意腾腾!
“鹤字营,第四百队!立刻吃完!归队!”
徐疯子手中握着长刀,猛的回过头去,面目狰狞的大吼!
“嗦,嗦!”
一时间,有近百个军汉大口大口的吞咽泡面。
不过两三秒的时间,最后一个个贪恋的将汤汁仰头一饮而尽!
“啪!”
徐疯子将面桶狠狠向地上一扔。
一群军汉也齐齐效仿,纷纷用力往下一扔!
没一会,百余个连队列都站不齐整的军汉,却如狼似虎般纷纷站在了徐疯子身后。
“第三百队,归队!”
程登大吼!
“第七百队,归队!”
“鹤字营!”王兴怒吼。
“战!战!战!”
一营之兵,不过三个百队,不到三百人,尽数站在了王兴身后。
剩下虎字营的几百汉子在几个百夫长的怒吼下,也尽数归队。
所有人的目光充满了盲目的自信,无比疯狂的望着林北玄。
被几百个军汉齐刷刷的盯着,就好像在看着主心骨一般。
这种感觉,是林北玄从未体验过的。
为什么男人骨子里都喜欢建功立业?
为将帅者,统御万军,驰骋沙场!
虽然他现在手下没有万军,但以后未尝不能有!
林北玄现在很期待自己统帅万军,在战场上击敌的一幕了!
微微捏拳,指骨上赫然有青筋暴起。
林北玄赫然一笑道:“诸军听令!迎敌!!”
“杀!!!”
……
天云关外。
喊杀声震天动地!
能看到乌泱泱的一片人海,正在蚁附似的攻城。
可站在关墙上守关的官兵。
一个个却是无精打采的,缩在墙内根本不出来。
偶尔也会有零零散散的弓箭向着城外射落。
只是那箭的力道属实让人不敢恭维。
如此这般,反而激发了这支义军统领的好胜心。
这支义军的统领,原是离天云关不过数十里外,一方小县城内无家无业的流氓头子,名马元义。
这货原本是被逼急了,带着兄弟们到处打家劫舍,只为了抢两口饭食。
可没想到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他手下的队伍却越积越多,最后演变成了如今的这副模样。
原先,不过是打家劫舍,在发现抢劫乡间的富户已经养不起手下的人,且听到了天云关守备虚弱之后,自然便打起来攻下一座城,吃军粮,占地为王的心思!
如今的马元义可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流氓,而是在名义上敬奉在乾国各地起事的黄巾军,为七十二路渠帅之一!自号,“劫天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