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搬运工——神级抢劫犯
对于生活在地下世界玩家来说,昏暗的光线最适合他们活动,他们天生就有一双夜视眼,但跟地面的玩家来到地下不适应黑暗一样,他们来到地面的时候,也会有些不适应明亮的视界,这需要有一个慢慢改善的过程。地下有火神柱,可以照亮黑暗,地面也有红木瞭望塔,也可以消除范围内玩家刺眼的感觉。在这一点《英雄无敌》的设置是公平的。
所以郑典现在只能听见人潮涌动的声音就在不远处,但却看不见他们的所在,他的视界只有眼前10米的范围。
“马克尔,做好捡钱的准备了么?”郑典问道。
“是的主人,但我可以一边捡钱一边射箭么?”马克尔不甘心地说道。
“消灭了敌人才能捡你觉得敌人会主动往地扔金币么?”郑典有些恨铁不成钢。
“哦,知道了主人。”马克尔声音也不那么委屈了,藏在巨石后面的身子动了动,背的“愤怒的精灵”拿到了手。
郑典及时将马克尔踢出他的校尉队伍,三人组队后,一次只能攻击一个目标,马克尔脱离队伍,就能单独行动,既方便捡钱,又能自由出击了。
“他们快到了,听声音不下一千。”马克尔说,“主人,你确定我们三个人要抢劫这么多人吗?无错。”
“马克尔,你想亲自去搬石头修城墙么?”郑典问道。
“主人,我们多抢一点,后面还有人不断地跑过来。”马克尔乖乖地说。
“点点哥,我们这样会不会太过分啊。”小颜担心地说。
郑典搂了搂她的肩膀,笑着说:
“你是怕咱俩成为全民公敌,没事,这本来就是正邪之战,抢劫他们天经地义。”
三个人正好整以暇地聊着天,好似已经把别人口袋里的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突然,轰隆隆——一声巨响,接着又是一声,然后巨响声就像放礼炮般接连炸响,惊呼声、惨叫声、喝骂声如同炸窝般响成一片。
“有人截胡”郑典马想到打麻将的一个术语,难道自己辛辛苦苦忙活半天就这样汤了?当维特让他去偷袭敌人的辎重时,他马就想到,这个时候最容易偷袭的是那些只能带1万兵力,又无法组队的玩家,至于大营里的辎重,他暂时还不敢想。所以他马不停蹄,绕过敌军大营,直接在地狱玩家们的来路潜伏下来。现在看来,竟有人抢先一步,郑典不禁有些郁闷。
“走,过去看看。马克尔,如果不是同阵营的就消灭他们。”听到前面渐渐安静下来,郑典不再迟疑,开足马力向前奔去。
三人正奔跑间,突然火光一现,一柱熊熊烈火猛地绽放光芒,照亮了整个视界,正是有人点亮了火神柱。这时候郑典就听到了系统提示:
“火精灵王申请加入你的队伍”
火精灵王?看着踏着万千尸首缓缓行来的熟悉身影,郑典有些发呆了。
“站住,不要再过来”马克尔至今对当时远宁城下那惨烈的一战记忆犹新,他可不会客气。
“箭神阁下,我没有恶意,你先让我成为你的部下,我对你就不再有威胁了。”火精灵王急切说道,“赶紧让你的手下打扫战场,后面陆续还有人在过来。”
“你竟然一个人把这些人全干掉了”郑典有点不敢相信,但一边马让马克尔去捡钱,小颜也跟着去帮忙。
火精灵王笑了笑:“你忘了我最大的本事是什么,我只是在这片区域设置了几十个‘流星火雨’魔法阵,然后同时发动,稍稍费了一番手脚。”
郑典想起他的特长就是搞“流星火雨”,便也不觉得惊讶了,问道:“但是火精灵王,咱俩感情没好到这个程度。”
“有件事情我一个人完成不了,而我只能找你,因为你是我在这里的唯一盟。”火精灵王说道。
这么一说郑典马明白了,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有钱捡捡了再说,帮帮他就当是做慈善了。于是一边把火精灵王加到队伍中去一边喊道:
“马克尔,捡钱的时候不要太秀气了,一把扫进黄金袋,然后寄到远宁之城去。”
10000个金币的重量为1,一个攻击力为50,防御力为50的玩家,负重为100,便最多可以携带100万金币;而1兵力每天消耗的军饷为1金币,一个队长最多为10000兵力,如此,满足以条件的玩家便至少可以维持100天的行军生活。当然,玩家不可能把所有的负重都用来携带金币,他们身的装备也得占用较大比例的负重,马克尔的那把“愤怒的精灵”就整整占了6个负重。郑典就只带了10000金币,反正他已经打定主意以战养战了。他估计,为了稳妥起见,这些玩家肯定会带足不少于3天的干粮。天啦,算算,打1000个玩家,郑典要晕过去了。
马克尔不一会儿便回来报告了:“主人,我在捡钱的时候发现了这个。”说着把一块小小的铁牌子递给郑典,郑典一看,铁牌一面写着“功勋牌”三个汉字,另一面写着一个数字“1”。
“马克尔,有多少这样的牌子?”郑典狂喜道,这可是意外收获。
“每一堆金币都有一块这样的牌子,现在还没有统计。”马克尔回答着又跑回去扫金币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游戏更新后,会渐渐减少系统提示,郑典一下子也弄不明白了,如果每杀一个敌对玩家就可以拿到一点功勋,那也太快了,他觉得有点不大可能。
“箭神,”火精灵王道,“既然你已经答应了我的请求,我必须跟你说说我的计划。”
郑典点头,这个火精灵王虽然跟自己打过一战,但为人还是很厚道,有求于人就先来个大大滴投名状,他从心底欣赏这样的人。
“塞尔伦大人,也就是我的统帅,在把我投入岩浆之时,替我保留了一座主城。这是一座‘王’级主城,有‘王’级称号的英雄才能拥有这个级别的城堡。那是一个美丽的城堡,方圆五百里,熔岩冷却后形成的城墙,城内高楼满地,居民过百万,到处开满了岩浆的花朵”火精灵王脸满是憧憬的神采,“你知道,地狱一族的城堡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城堡大门’。这是受到了空间之神祝福的一种设施,通过这个大门,可以到达属于自己的任何另外一座城堡。”
郑典对地狱的建筑自然很熟悉,他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用地狱族,正是因为地狱的“城堡大门”。建好“城堡大门”之后,只要一个英雄驻守,就能保证后方无虞。既然这个游戏还保留了这个功能,那么地狱会是唯一不需要为“迁城令”伤脑筋的一个种族。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限制,”火精灵王有些疲惫地说,“这个功能只能在同级别城堡之间有效。”
“所以,如果你要回去就必须在这里找到并占领一座‘王’级地狱城堡?”郑典问道。
火精灵王点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用你的‘时空之门’魔法卷轴直接回城呢?”郑典看着他手中紧握的魔法卷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