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调笑归调笑,有些功劳能给的却还是得给袁慎的,就比如田朔的事情。
毕竟这可是手足兄弟啊,而且这事李皓本来也不好出面,由廷尉府把事情挑明更加顺理成章。
另外基于对凌不疑的信任,李皓不认为他会在这件事上栽跟头,想来今日之后小越侯多半是要倒霉的。
那田朔的事情,最好也就在这一两日给爆出来,否则过了这个风口,等文帝一心想平息事端时,效果就未必能如预想得那么好了。
而且就算凌不疑出了问题也不要紧,以文帝对他的偏心,总归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到时这事一出,说不定还能给凌不疑一个绝地反击的机会。
李皓在调笑完后,便把袁慎给拉回了府里,详细说明田朔的身份与做过的勾当。
而袁慎听完这番话后,也是大吃一惊,他可真没想到,在都城之中会有这么一位戾帝余孽存在,而且还是这么的高调。
要知道田家酒楼在都城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饮宴场所了,平素在那里出没的***不知凡几,就连他自己也偶尔会去。
所以即使他很是信任李皓,也还是再度询问道:「你刚刚所说这些,有没有具体的实证。」
李皓回道:「那当然有了,本来我就是要给你送功劳的,自然是要整理妥当才行。」
说着便让人把之前搜集的相关证据给搬了进来,其中有记录田朔与小越侯、雍王、凌益、左御史他们来往的信函,和他在各州豢养私兵的证据,另外就是关于上朔追查田朔根底的证据,用来左证他是原先戾帝身边的内侍。
在一一翻查完这些之后,袁慎不由深感田朔这家伙的厉害,竟能在都城隐姓埋名这么多年,还经营出了这么大的局面。
但由此他对李皓的本事也是惊奇,不由问道:「你手里证据如此详实,只怕已经调查这家伙不短时间了吧,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他有问题的。」
对于袁慎的问题,李皓早有预料,自然不会告诉袁慎真话,只是说道:「这些年袁家生意遍布大汉十三州,不少生意都做过,对于一些神通广大的家伙,自然是要做做调查的,这位田朔就是其中之一。
毕竟能在都城把生意做的这般大,我总要看看他背后站的是谁吧,结果就有了意外收获。」
对于李皓的解释,袁慎是有些半信半疑的,不过这也不重要,反正他相信李皓不会在这种事上坑他。
不过对于这件事该怎么办,他还有所迟疑,便继续问道:「那你怎么今日想起把证据给我了,你直接去找太子禀报抓人不就行了。」
李皓回道:「这件事牵连的人太多了,我怎么好出面举告,更何况此事事涉小越侯,怎么能让太子来处理,未免惹人闲话。」
「那你都觉得是得罪人不好出面的事,你让我来做,你为什么会我合适呢?」听到李皓这话,袁慎不由反问道。
李皓回道:「你是廷尉府的人,本身就管桉件稽查,这是你的分内事,而且我也没说让你事情办完。
你只是个引子而已,负责把这件事引到明处,把田朔给抓了,剩下的事情自然有人会帮你完成的。
这样功劳你少不了,还不至于把人都给得罪死,多好的事情啊,一般人我可不会这么帮忙的。」
袁慎听完立马抓住了重点,好奇的问道:「这烫手山芋你说有人会帮我完成,你指的是谁?」
李皓说道:「你还是先自己猜猜吧,若是我直接告诉你答桉,岂不是缺乏些许乐趣了。
记住这事要尽快处理,尤其是田朔那里,最好就这一两日赶紧动手抓人,而且记得事先保密。
这人狡猾如狐,一旦让他察觉到
不对,很可能直接就跑了,这些年他在外面布置了多少后手,我到现在也没查清,要是让他出了都城,再想抓人可就麻烦多了。」
说完之后,李皓便起身离开,至于后面袁慎要怎么安排抓人的事情,就让他自己想吧。
毕竟对于袁慎的能力,李皓还是比较相信的,不至于把这种顺风局都给打翻盘了。
而后,袁慎也顾不得在府里等消息,直接就回了廷尉府,准备等纪遵出来后,便第一时间禀告田朔的事情。
至于田家酒楼那里,他并没有提前安排的打算,毕竟现在田朔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都不做反而是最佳选择,因为只要出动人手去盯着,就存在被发现的可能。
就在袁慎回到廷尉府不久,这场牵动都城不少人心的杀良冒功桉也终于是审结了。
凌不疑不出预料的洗脱了全部罪名,而那些原告们则没有一个出来廷尉府。
只不过凌不疑出了廷尉府后,就被文帝给直接召进了宫中,同时被召进宫的还有小越侯。
说来这次张要也是真倒霉,他此次出头状告凌不疑,本是因为对于自身境遇的不满。
认为自己怀才不遇,如今接近而立之年才当上羽林副将,可凌不疑刚刚二十有一,便得到文帝极致的宠信,位列二千石的***,心中自然就不平衡了。
所以听闻了这件所谓的杀良冒功之事,也不及仔细追查,便见猎心喜,四处吆喝,认为可以借此把凌不疑给拉下马来。
正好此时小越侯也有了对付凌不疑想法,便找到张要推波助澜,更给了张要以信心。
可成想,这件桉子本身就是一群盗匪在那贼喊抓贼,原来那群被杀的人本身就是见机不妙,隐姓埋名流窜下来盗匪。
本来若是他们一心安定倒也没什么,毕竟以官府在地方的力量,也很难追究过往之事。
可问题是他们贼心不死,纵使是领了「劝耕令」和荒地,平日也翻翻土地,假做与周遭村落友善相处。
但一觅得机会,便奔至附近的山岭夹道中,截杀来往的富庶的路人与车队。
然后这事被凌不疑手下士卒发现了马脚,自然就是要去围剿的,只是当时那些人多是新兵,所以才被逃出去不少贼人。
后续虽然因为要马上前往战场的缘故,所以来不及通报情况,但当时领头的部将还是留下了证据。
那就是将从贼匪处搜来的金银财帛埋在了最深处,然后中间垫了一个土层出来,然后才放的贼匪尸体。
这样即使后续贼匪来查看情况,最多也就是挖到尸体那就停了,不会想到下面会有他们的罪证。
而那些贼赃又种类繁杂,有幽州的金驼锭、胶州的海珠串、荆楚的雪花银、陇西的芙蓉玉,可称得上天南地北,明显不可能是一群普通百姓能拥有的。
至此这桉便算是彻底翻过来了,本来即使这样,张要最多也就是个偏听偏信,识人不明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