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朝歌手上顿了一下,接而继续调整着花枝的角度,凤翎沉静:“为什么你这么厌腻他?”问这句的时候他神色寡淡,一身倾城倾国色,不染尘埃。
太叔妤反应了一下才明白暮朝歌口中的“他”,是指他中了情毒的过去。
她沉吟片刻,似乎在思考该如何回答,最后却只吐出来两个字:“本性。”话落,许是自己也觉得这回答太敷衍,太叔妤又握住了暮朝歌在案上摸索花枝的手指。
她指尖浸凉柔软,他却温度适宜。
她握着他去摸了摸瓶上耀武扬威的嫣艳花色,笑:“比如我就喜欢看赏心悦目的东西在枝头耀武扬威的模样。”
太叔妤的二十余载生命里并不是没有遇见过赏心悦目的东西,她起初十分嫉妒抗拒,还结果不知何时就变成了冷眼缄默,最后还豁出命去保护过。
“戏折子里,小姑娘怀春,总觉得自己如果喜欢一个人低到尘埃里,那个人就一定会感动,接而回馈以同样的珍惜。但事实是低到尘埃里的东西有时候就是没那么让人欢喜。”
太叔妤摘去一朵夹杂在花枝里已经腐败的花瓣,眉淡:“然后有的人心肠软了,会由怜生爱;有的人铁石心肠了,不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那是妄念。感动是感动,心悦是心悦,两码事。”
暮朝歌近似无声:“是么。”
“嗯。”太叔妤在找下一枝适合接入的地方,不妨一个分神,手下一时忘记了收住力道,指尖的花枝瞬间“咔嗒”一声,断了。
太叔妤:“……”
她是不是该庆幸自己许诺的是做暮朝歌的“娇花”而不是世家的真娇花?
在大楚时候虽然也算系出名门,但毕竟前半时间沉迷学习无法自拔,后半时间沉迷搞事摸爬滚打,距离“娇美矜贵”,差了一、丟、丢。
不过面前不是有一个现成的么?
比修养、比风度、比身娇体贵,也没几个人能胜过暮朝歌的。太叔妤最后把视线定格在了身侧半阖着眉羽、沉静如水的年轻男人身上。
暮朝歌似乎有所觉,抬眼望了她一眼,曾今总是一会儿一个样的复杂情绪如今倒是干干净净,只有一片烟灰的淡薄。
太叔妤起身。
两人之间距离太近,垂坠感极好的锦衣随动作滑落,拂过暮朝歌搭在花枝上的指背。
“朝歌,夜深了。”太叔妤突然道。
“嗯?”
下一刻就被牵起,暮朝歌被牵着衣袖,不紧不慢地一路带到了床边,然后被推倒在了榻上,鸦发顿时逶迤铺展了一身。
暮朝歌呼吸滞了一瞬,随即冷静下来:“下去。”
太叔妤口头回应“好”,然后动作不停,手脚并用地一边爬上了床榻内侧,一边将手下绮丽的身子骨端端正正摆好——身姿笔直平躺,双手交叠微微放置在小腹上。
随后还用手掌将他眼睛抚合上。
最后自己以同样的姿势躺他身边,拉上被子,压低声音模仿困倦道:“睡了。”
暮朝歌默。
哪怕看不见,他也能猜到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怎么就心悦她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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