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溱州住了几日,什么都没做,每日出去逛逛街市,看看出名的景观,便又回客栈住下。
闲了好几日,曼允都快忘记他们来溱州的最终目标。这时候,有一队人马出现了。
十几个人的队伍,他们穿着很统一,腰间佩剑,步履声很轻,一看就全是练武之人。为首的那个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浓眉大眼,一双眼睛很有神,臂膀很粗。尽管他的袖子遮挡住了,曼允也能看见他凸出的肌肉。
曼允几人正坐在客栈里吃饭,由于席旻岑刚住进客栈的时候,一出手就打伤了郑东阳,很多人都不敢触席旻岑的霉头。但俗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尽管席旻岑的威严在,还是有很多男子忍不住往这边打量。
曼允一张小脸,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发美丽。犹如一朵半开放的花骨朵,正渐渐绽开出自己的光彩。
当那支队伍一踏进客栈,刚才还哄闹的客栈,立刻变得落针可闻。
他们每个人的佩剑上,都雕刻着‘百里’两字。这两个字,代表的就是溱州的霸主。天剑庄在这里分量最重,不管是哪个门派,都为首是瞻。凡是天剑庄做出的决定,没几个人敢反对。
“是天剑庄的人!”客栈中不知道是谁呼喊了一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聚在队伍那边。
唯有曼允几个人目光没有转移,仍是吃自己菜,仿佛没有看见对方的到来。
队伍的领头人往这边走来,朝着席旻岑抱拳道:“请问是九王爷吗?我家庄主听闻您来了溱州,特意吩咐小的请您去天剑庄做客。”
孙志说得毕恭毕敬,因为是武林人士,所以他们都是以武林的方式,向对方表达尊重之意。
席旻岑咀嚼完嘴里的菜,目光才转到孙志的身上“你家庄主怎么知道本王来溱州了?”
那群客栈里的人,全都倒吸一口气。难怪这个人一出手,就打得郑东阳爬不起来,竟然是丰晏国堂堂九王爷。那个令人闻风丧胆,武功高绝的男人。
还好他们都没去惹怒对方,否则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我家庄主自有渠道,可以得到九王爷到溱州的消息。”实则,孙志在心中叹道,你老人家来一次溱州,每日在外面晃,大手笔的买一大堆东西,不就是想惹人注意吗?而且刚来溱州第一天,就揍了郑东阳。如今溱州满城风雨,都在传您的事迹。我家庄主能不知道吗?
既然九王爷来到溱州,作为溱州地位最高的天剑庄,自然得尽一番地主之谊,否则还不落别人的口舌。
曼允总算知晓王爷这几日来,为什么不慌不忙,带着他们四处游玩。原来是等着对方,先找上门来。这样子一来,他们去天剑庄,便不会显得唐突。
齐鸿激动的站起来,朝着孙志笑,道:“不亏是天剑庄庄主啊,既然他这么热情的想招待我们,我们当然却之不恭了。是吧,九王爷?”
朱扬对齐鸿的表情,唾之以鼻“我看是你想去吧,每天念叨着百里庄主武功多么高,人又多么帅。要不是知道你是男人,我都以为你犯花痴了。”
朱扬的话一说出口,客栈里哄堂大笑。
齐鸿面子挂不住,暗暗的擦拳磨掌,低声在朱扬耳边道:“几天没打架,你皮又痒了吧。”
朱扬哼了一声,一点不在意“是又怎样?你能打赢我吗?”
这次倒说的是实话,因为两人的武功不相上下,很难分出胜负。
曼允假意咳嗽两声,在这么多人的场合就闹上,也不怕丢脸吗?
“父王,我们去不去天剑庄?”曼允吃饱了,拿起帕子擦擦嘴角。
“去。”本就是他的目的,他当然得去。
朱扬找掌柜退了房,然后把包袱拧出来,和齐鸿一起扛着。
跟随着孙志,曼允他们进了天剑庄的大门。天剑庄修建得比较宏大,光是看外面的大门,就知道里面是何等的阔气。
“我家庄主已经在厅里等着了。”孙志一边给几人带路,一边讲了些关于他们庄主的事情。
两旁的花圃,开满了鲜红,一朵朵娇艳欲滴,十分美丽。刚进入天剑庄,曼允迎面就看见几十个正在练武的人,他们手中执剑,每一招每一式都相同。
孙志见曼允正盯着那边看,解释道:“那些都是新选进天剑庄的苗子,这些日子,正在学习最基础的剑式。”
天剑庄以剑闻名,若说哪一个派别使用剑时,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那么非天剑庄莫属。这也是天剑庄为何能够再武林之中立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