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它放到病床上。”槐忆安看了一眼背上流血的小泰迪,戴上口罩和手套查看伤口:“怎么伤的?”
“路上强行撩别的狗被咬的。你不知道,那萨摩耶可凶了,一看就知道是公的,就我这小破狗看不出来。”
“……”
“医生,它会死吗?”
“不会,只是小伤,处理好就没事了。”
“喔,那就好。可它老是招惹别的公/狗,你说它不会是有病吧?需不需要开点药什么的?”男生一脸正经。
“……”槐忆安一时间无语。“下次出门记得牵好狗绳。”
“医生你叫什么名字啊?”
“槐忆安,槐花的槐,回忆的忆,长安的安。”槐忆安只顾着帮泰迪处理伤口,随口答道。
男生看着槐忆安认真的样子和扑闪的睫毛,鬼使神差地抬起手想要摘掉他的口罩,被他一巴掌拍开:“你干什么?”
“我不就是想看看医生你长什么样嘛,那么凶干什么?真像那条萨摩耶……”
“……”槐忆安一脸嫌弃,果然有其主必有其狗。
人生就好像缺页很多的书。很难把它说成是一本书,然而它又确实是一本薄一点,有的书厚一些,有的滞销,有的知名。不用太过在意这些,多看看内容,才会发现它们各有各的精彩之处,哪怕它们曾缺失过一部分很重要的内容。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提及苏廷杰说为爱赴死的宋尧是勇敢的,并不是在宣扬为了爱情可以抛弃生命,只是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对于死亡的理解也就不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可为国捐躯,可舍生取义,但绝不能感情用事犯傻,黑色的浪漫主义之于现实是不可取的。
到此全文完结,虽然很少人看,但还是很感谢每一位读者。写这篇文的初衷只是为了取悦自己,沉迷写东西使我快乐,哈哈哈!有些篇章可能偏文艺,有些篇章又很阴暗,甚至出现篇章间的小断层,但我每次都有认真地写,认真地考虑时间线和逻辑。可能存在很多不足,但我发现不了,也希望有看的读者帮忙指出,我一定改正。
这是我有史以来写的第一篇字数破十万的文,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当然了,如果有新的想法和故事我还是很愿意跟人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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