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人认出了这是谁,一时更加激动了。
“毛,第二声。”毛弥顶着众人的目光走过去,在他耳边气低声气道,朱利安敷衍地点头:“好好好,第二声。”
说着他把人往边上一推,就推到了话筒前,还顺手拉过了冰箱的绳子系到了自己手腕上,“接下来,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演唱。”
毛弥:“朱利安???我没有……”
“放轻松伙计,在圣罗纳不放飞天性就白来了。”朱利安嘴唇微动,小声劝道,接着又笑着看向一头雾水的围观者们“这是我的好朋友,他叫毛弥,是非常棒的音乐人!”
“等等我不是……”
“唱什么我给你伴奏,快活起来吧我的朋友!”
毛弥:“……”
他双手握着话筒,觉得架子都开始颤抖了,边上朱利安还在挤眉弄眼地鼓励着,冰箱则一脸懵逼地蹲坐在地,仰头看着他,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毛弥心想或许他就不该出来遛狗,但看着围观人群越来越多,着实是骑虎难下,甩脸走人也未免过分,只好清了一下嗓子,紧急想了一首歌,“那……那……唱一首《致奥尔弗斯》[注1]吧。”
“最棒的选择。”朱利安兴奋地回应,手下一阵拨动,顺利引起了人们的欢呼。
捂住话筒又小声咳了一下,毛弥强行使自己忘却面前的众人,随着朱利安流畅优美的琴音全然进入了歌曲当中,闭目启唇:“谁曾在阴影之中拨动琴弦,巡行于无限的赞美,他耐于尘土的声音永不喑哑,每逢歌声响起,那就是他,一次即永恒,来而复去……”
纯净清澈的歌声随着温柔拨动的琴声流动,仅第一个音出来便让驻足聆听的人屏住了呼吸。
他的嗓音温柔清甜,没有格外的技巧,也没有特别出色的唱功,可是听着听着,就足以看见无数的故事浮现眼前。
空灵的曲调,含苞待放的玫瑰般的音色,兼之朱利安超群的琴艺,使得这首歌即使在街头也有着非同一般的质感,如同正在听一场正式的音乐会。
“任凭世界转变,迅如云影变幻,一切完成之物,归根回到太古……怀抱古琴的神灵,唯你先前的歌声,更久远,更自由……”
慢慢的,毛弥睁开了双眼,他看着那些沉浸在歌声里的人们,他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歌里的奥尔弗斯,他变得自由,变得无惧,此时的他是一个歌手,一轮太阳,或者一个瑰丽的春日。
曲调从温柔慢慢上扬,毛弥的兴致也随之升起,渐渐的开始随着旋律微微摇摆了起来:“是你教导万物聆听,我记得一个春日的傍晚,白马从村庄跑来,它欲独守草原之夜,它奔腾,任凭粗暴的羁绊席卷,卷曲的鬓毛拍击脖颈,起伏的节奏多么酣畅!”
唱到这里他几乎已然带了一丝摇滚的意味,不同于原唱在此处的歇斯底里与疯狂的高音,毛弥面上依然平静如水,但人们都能从他听似平稳的歌声中听到那无比的热烈与狂热,仿佛刚从温柔乡中坠落到了无边草原,跟着万马奔腾,不舍昼夜。
“好!”一个观众忍不住鼓起了掌,人们纷纷与他合唱,终于完成了街头演唱会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