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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大采购(1 / 2)

浩瀚无垠的沙漠之中,一艘金色的大船正破开重重沙浪往前疾驰,船后留下一条看不到尽头的航迹。

悠闲地斜倚在船舷边上,卜哥现在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以前老毛拉常常显露出对飞毯的不屑一顾,有这样的好东西,确实可以骄傲一把。

这艘金船比飞毯舒服许多,头上那巨大的金色顶篷将毒辣的阳光完全遮挡住,四种的结界让里面不冷也不热,地方又宽敞,就算想要躺下来都可以。

因为乘坐金船旅行并不令人感到疲惫,一路之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停下休息过,这也是飞毯所不能够比拟的。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枯燥了,甚至比在大海之中航行还要枯燥,海面时刻在变化着,,而沙漠却是一成不变。

“现在不知道鲁普奈尔闹成什么样子了?”卜哥心血来潮问了一句“从时间上来算,戈斯威恩和那些骑士们应该已经派人去了海边。”

巴米尔随口抱怨了一句:“当初为什么没有安排一个通风报信的人?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消息彻底隔绝了。”

“就算安排通风报信的人也没用。”卜哥倒是想过那样做,找一个可靠的报信者并不困难:“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怎么传递消息呢?”

“如果你的魔宠不是这只兔子,而是一只鸟就好了。”巴米尔不负责任的说道,他时候忘记了,当初就是他让卜哥不要选择鸟类宠物。

不过这家伙的话确实有道理,魔宠能够依靠心灵感应找到章节的主人,而且能够成为魔宠的鸟,飞行度比普通鸟都快得多。

“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是做呢吗做的?”卜哥问道,他并不在意一旁老毛拉的反应。

“教廷专门养着一种元素生物叫光明信使,据说是神赐的礼物,用那东西能够在一瞬间传送任何信息。”巴米尔说道,他的嘴里啧啧声不停,显然也颇为羡慕。

老毛拉在一旁轻哼了一声:“神赐的礼物?呵呵。”

“有什么不对吗?”巴米尔问道。

老毛拉大为得意地出一阵冷笑,这才傲然说道:“巨灵就是元素生物,有谁比我们对元素生物更加清楚?能够用来传递消息的元素生物有好几种,光明信使只是其中之一,而且和神灵也扯不上任何关系。”

“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有卖,不过元素生物很难伺候,想养光明信使,必须弄到太阳石让他居住,它的胃口倒是不大,一颗一克拉大小的钻石就能够让它吃一个星期。”

听到这,不管是卜哥还是巴米尔都无话可说,像他们这样的“穷人”确实养不起这玩意儿。

“到了圣城,我带你们去逛逛‘集市’,不管是我们还是塔奇人,都需要长年旅行,所以对用于旅行和联络的方法,远比你们有研究。”

老毛拉颇为自豪,一开口就有些收不住了:“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最初是想要靠骑兵战胜我们,那些圣骑士也确实厉害,靠给马不停地加持神术,一天之内能够转战千余里,可惜偏偏遇上了我们。”

“我们的金船能载四十人,浮舫能载十五人,一天能飞行过一千四百公里以上,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惨不忍睹,不得不转变方案,和我们打防御战,弄得到处都是堡垒。对了,你们死守的那座城,当初就是一座要塞。”

老头谈性正浓,随口说起东征之时,拉波尔人获胜的那几场战役,这让其他人感到颇为郁闷,可惜是卜哥先提到东征,没办法让老头闭嘴。

和另外几个人不同,卜哥还有其他的心事。

自从见识了飞毯的度,他一直在想,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拉波尔人再一次成为敌人,除了仰仗特鲁贝尔城里的战争魔导器死守,还有什么对策?

以前设想的突围计划,幸好没有实行,要不然他恐怕已经是阶下囚了。

那四匹血饲的战马,绝对快不过飞毯,甚至也快不过这金船,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圣骑士兵团所用的坐骑就是血饲的战马。这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未雨绸缪,现在的卜哥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拥有的越多,就越怕会失去一切。

“有什么东西能够像飞毯那么快,又能够被我们魔法师所用?”卜哥低声问坐在旁边的巴米尔和手里抱着的那只兔子。

“原理上可以,只要你有足够的魔力。”巴米尔的话等于白说。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我记得有几件魔导器就能做到。”兔子接道。

“你说的恐怕都是传说之中的魔导器,比如幽冥战车,光明之翼或者红云赤铁舰吧。”巴米尔的话像是带着一阵冷气,让卜哥刚刚冒起的热情,顿时变得冰凉。

他很清楚,这类东西就算真的存在,也肯定在某个宫廷的宝库之中,或者干脆锁在教廷的地下室里面。

不过巴米尔提到的这些东西,仍旧引起了他的一些兴趣。“你说的这些东西用不着魔力吗?”

巴米尔笑了笑:“这三件东西是和神圣裁决齐名的神器,是传说中万年之前神战的遗物。”

“幽冥战车据说是幽冥军团的座驾,直接和冥界相连,能够源源不断抽取幽冥之力做为动力;光明之翼用不着多说,肯定是靠光明神力飞翔;红云赤铁舰则是泰坦一族的杰作,靠燃烧一种特殊的晶石得到动力。”

卜哥原本以为能够有所借鉴,没想到制造者不是神灵就是泰坦。看到卜哥有些失望,巴米尔劝解道:“其实不需要承载什么东西的话,你买一副‘奇美拉之翼’就够了。奇美拉之翼虽然没有飞毯快,却比这艘金船要快得多。以你的魔力,大概也能够飞上两三百公里左右。”

可惜这并不是卜哥需要的。

不知道是卜哥的运气,还是老毛拉太过兴奋,说着说着,居然说到了卜哥正希望知道的话题上。

“你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只有需要什么,才会去现什么。”老毛拉一下子变得像是一个哲学家,连说的话都充满哲理起来。

他轻叹了一声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比其他任何地方的人都更加依赖商业,而且旱灾经常降临在这片土地,所以长途旅行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有需要就会有人去研究,这才有了飞毯,金船和浮舫。”

“除了我们,所有的修炼者之中,就只有东方的道士也有这方面的需要,不过他们擅长的是徒步旅行。他们有一种‘缩尺成寸’的法术就非常实用,度不慢,消耗极少,还很容易学会。”

“他们也有飞行之法,比较奇怪的是,他们用来飞行的工具,同样也是他们的武器,这种称做‘飞剑’的武器,度极快,消耗也不大,但是修炼起来非常困难,就算是东方的道士之中,也不是人人会用。”

老头说这些完全是无心所为,卜哥却牢牢地记在了心头。

或许因为身上有浓重的商人味道,卜哥从来没有身为魔法师的骄傲,也不因为拥有神力而自豪,只要看到别人厉害的地方,他就会羡慕,甚至希望能够拥有。

接下来的旅程之中,卜哥脑子里面全都是有关东方修道者的念头。

金船航行了四天,茫茫无际的沙漠之中渐渐多了人烟,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圣城的轮廓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

整个塔奇帝国的都,自然不会是特鲁贝尔那样的小城,虽然因为太远只能看到轮廓,卜哥却已经感觉到那逼人的气势。

这座城市丝毫不下于法克的都鲁普奈尔,不过两座城市又不能够拿来对比。

哥在鲁普奈尔住了那么多年,鲁普奈尔给他的感觉是炫耀。

众多的广场、高耸的楼房、宽敞的马路和人群汹涌的商业街,这一切像是一块块招牌,让你一眼就能够见识到法克的强盛和繁华。

而眼前这座城,却是另外一片气象。

站在城外,一眼看去最显眼的就是那一圈白色的城墙,全由大块白色岩石堆砌而成。在阳光的照耀下,整座城反射着刺眼的光芒,除了给人一种圣洁而又肃穆的感觉,同样也透露出一股摄人的气势。

老毛拉哈塔卜早已经停下了金船,他从船上下来,高声吟唱着经文,过了片刻,他慢慢地朝着圣城匍匐在地。

沙民虽然分成拉波尔和塔奇两部分,但是圣城只有一座。

跪拜一番之后,老头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圣城道:“你们打算先进城还是先去集市?集市在城外。”

卜哥已经预料到了。

沙民的政体和教廷有些相似,都是政教一体,像都这样重要而且神圣的地方,肯定不会允许异教机构存在。

“先去集市。”卜哥没有丝毫犹豫,他并不知道在塔奇会遭遇些什么,所以增强自己的实力成了第一选择。而对他来说,增强实力最快也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花钱购买有用的魔导器。

老毛拉没有多说什么,他让金船转了个方向。

集市在圣城郊外十公里远的地方,远远看去,那里只有一片密林,林密得有些奇怪,层层叠叠的树木中间长着一人高的灌木,互相的距离紧得一根竹竿都插不进去。

老毛拉将金船停了下来,回头对马罗尼克和托尔说:“你们两个人留在这里。”

从船上下来,老头径直朝着树林走去,就看到那些树木像是长了脚般,自行退到一旁,中间空出一条路来。

这条林间小路非常狭窄而且微微有些曲折,两边树叶婆娑,更显得幽深,虽然没有七月十五酒馆穿墙而过那般神奇,却也另有一番风味。

卜哥将那只兔子抱在手里,紧跟着老毛拉的脚步进了树林,巴米尔最后,当三个人走过之后,树木在他们身后缓缓闭合。

树木看似很大很密,其实只是十米左右的一圈,里面是一片绿洲。

和大部分绿洲一样,这里的正中央是一面湖泊,湖水清澈碧绿,沿湖搭着许多顶帐篷,帐篷地下随意地铺着一块块地毯,货物直接放在地毯之上,完全是一副沙民的风格。

和鲁普奈尔的集市一样,这里同样也没有人看着,前来买东西的人非常多,能够出入这里的,全都是和哈塔卜一样的毛拉,不过看不到满地乱走的魔宠,沙民的宗教不允许人民饲养宠物。

老毛拉没顾得上招呼巴米尔和卜哥,自己已经一个个摊子看了过去,他也多年没来这里了,早打算淘换些东西。

这种地方来过几次,卜哥也已经熟悉了,用不着巴米尔一一指点,事实上这一次也指望不上巴米尔,那家伙正手捧着一本厚厚的图录,一边看摊子上的东西,一边查对图录上的说明。

不同的魔法体系,制造出来的东西也完全不同,同样是法杖,这里的法杖上面看不见魔纹,镶嵌的宝石也不经过打磨,拿在手里卜哥甚至不知道怎么用。法袍也是一样,没有魔纹,没有魔法阵,就像一件普普通通的衣服。

到了这里,如果没有一本说明图录,简直就是睁眼瞎子。

卖说明图录的摊子就在入口旁边,那里还附带出售各类卷轴和书籍。

看了一眼那个摊子,卜哥笑了,那里有一样东西是他认得的。

摊子的一角放着一排墨水瓶。

墨水的种类没有鲁普奈尔的集市多,只有矿物类和植物类的墨水,没有那些用魔兽血液调制的墨水,很显然这又和沙民的教义有关。

卜哥看了一下,价格挺便宜,同类货物比鲁普奈尔的便宜许多,如果倒卖这东西,倒是利润可观,不过这念头只是闪了闪就被卜哥掐灭了,与其费那个力气,还不如弄一套瓷器回去,获利更快。

稍微想了想,卜哥就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东西如此便宜了,制造这种墨水的材料并不难弄到,这里的毛拉有巨灵帮忙,不会有魔力匮乏的问题,大量制造绝对不成问题,量一多,价格自然就便宜下来了。

果然,再看了一眼其他的东西,只要是能够大量制造的,价格全都比鲁普奈尔便宜好几倍最让卜哥心动的就是卷轴。

各种体系之中,沙民的元素体系和西方各国的魔法体系,最为相近,两者其实同出一脉,都是不达米亚文明的传承,而制作卷轴的技术,就是不达米亚文明最先展出来的。#o39

所以这里的卷轴,卜哥也可以使用。

旁边一个摊子卖的就是卷轴,价格极其便宜。

卜哥看了一遍,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就是没有用于攻击的卷轴。这倒是很容易理解,毛拉们都有自己的本命巨灵,巨灵的攻击力极强,根本用不着卷轴帮忙,毛拉们购买卷轴,想必是为了应付本命巨灵做不到的事情。

好东西自然不能放过,不过卜哥并不急着买,他要把所有的商品都看一遍再说。

看着手里的这本图录,卜哥有些犹豫,这东西不便宜,既然巴米尔已经买了一本,他就用不着再买。不过手里没有一本图录做为对照,他又不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有用。

左思右想下,卜哥最终做出一个无奈的决定,他蹲在摊子前面翻阅着那本图录,仗着记忆力好,他打算把有用的东西全部记在脑子里面。

在旅途之中,他一直在为两件事情而烦恼,这两件事无疑就是此刻他最感兴趣的东西。

先他要找一种能够逃脱飞毯追捕的手段。

沙民不愧为擅长旅行的种族,在图录的目录之中有专门的一节,记录各种用于旅行的方法,里面又以飞行之类的手段最多。

飞行部分的目录之中,真正实用的极少,仅仅只有两类,一种是飞行兽,其中以各种巨鸟为多,非鸟类就只有狮鹫和飞龙,后两种根本是天价,以卜哥现在的富有也不敢问津,而且介绍之中写明了,这两种飞行魔兽的饲养难度极高。

卜哥没有亲眼看到过狮鹫或飞龙,不过他听说过,教廷有一队狮鹫骑士,那是王牌之中的王牌,从来都不轻易显露于世人眼前。法克王廷据说也有狮鹫和飞龙,但那只是传闻,就算有,也只可能有两三头。

至于巨鸟就比较多了,当初就听哥顿提起过,他所属的舰队就有飞鸟骑士,在舰队航行的时候进行空中侦查。

卜哥并不打算选择飞行魔兽,听哥顿提起过,饲养飞行魔兽,需要一大片地方让他们活动,还必须建造高大宽敞的房舍,让它们晚上休息,其他麻烦还有一大堆。

另一种飞行方式,就是模仿鸟类飞行的魔导器,巴米尔和兔子提到的奇美拉之翼就是这类东西,此外还有蝙蝠披风、风羽衣等等几种,这类魔导器的特点是度都不快,飞行距离的远近就看使用者的魔力多少。

在图录之中,卜哥也看到了老毛拉提到过东方修道者的“飞剑”那是在飞行类的最后一页。放在各类最后一页的东西,都有些特殊。

飞剑只有两把,果然如同老头所说,既是武器,又是用于飞行的魔导器,图册上的介绍非常详细,这两把飞剑属于一个叫“崆峒”的派系所造,之后经过一位侏儒大师的改装,可以用魔力给飞剑充填能量。从图录上列出的资料看来,这两把飞剑确实是好东西,度比飞毯快多了,不过所需的能量也异常惊人。

从图录上列出的资料看来,这两把飞剑确实是好东西,度比飞毯快多了,不过所需的能量也异常惊人。

卜哥反反复覆看了很多时间,最后还是不得不放弃,那两把飞剑的价格就不说了,所需要充填的魔力,也不是他能够用得起的。

心中失望是不可避免的,幸好卜哥很快就现了他要找的东西。

图录上果然有“缩尺成寸”的介绍,只是暂时没有现货。就像老头所说那样,这种法术的要求不高,卜哥对上面介绍的原理一点都看不懂,只是隐约感觉到和门有点像,并非当初想象之中的加持类法术。

从字面上就可以猜得出这种法术的作用,缩尺成寸就是将距离缩短十倍,也就意味着提高十倍的奔跑度,这确实是任何加持神术或者魔法都无法达到的效果。

虽然没有现货,不过卜哥也并非一无所获,在缩尺成寸的下方还有另外一种法术,这种法术叫“飞行夜叉术”

虽然名称里面有飞行两个字,阅读过介绍之后,卜哥却现,这根本称不上飞行,只是让人变得极其轻盈,能够飘在半空中,有点像魔法之中的羽落术,消耗理所当然少到极点。

不过这种法术也确有过人之处,飘在空中的人,却如同踩在地面一般,往来奔跑、跳跃飞纵无不自如,只是飞不高,最高不过十丈,换算下来才三十多米。这种飞行夜叉术,和他的“虚空疾步”有几分相似,不过比“虚空疾步”要高明许多。

卜哥原本就在考虑更换一些装备,脚上这双靴子确实也已经不太适用,到了该淘汰的时候了。

找到了一件好东西,卜哥越兴奋起来。

他将图录迅翻到消息传递的目录。

老毛拉又说对了,里面的东西比鲁普奈尔多得多,这其中又分成两类,一种是短距离传讯,另外一种是长距离联络。

前者大多是用水晶球、晶镜、晶盘投影之类的魔导器,传递声音和影像,距离多在几公里到几十公里之间,其中的一些除了用来传讯,还可以用作侦察。

后者的种类就复杂了,最多的就是用各种小型飞鸟传递消息,图录之中罗列的各种飞鸟之中,度最快的是一种叫“褐血燕”的魔鸟,比飞毯还快一些,不过和其它的一些传讯方式比起来,慢得就像是蜗牛爬。

最快的全都是元素生物,之前提过的光明信使,是一种拇指大小的光人,能够在瞬息间飞行千里,用它传递消息,无论远近都能转眼到达。

不过卜哥并没有选择它们,正如老毛拉所说,所有的元素生物都很难伺候,他可没有那么多钻石、乌金或者风磨铜去喂养这些小精灵。

他的眼睛盯着图录上的另一件东西,那又是一把飞剑,不过比之前的两把小得多。

图录上的这把小剑,一点都看不出剑的形状,而是一枚花生米大小的透明珠子,一开始看的时候,还以为是一颗缩小了许多倍的水晶球呢,这恐怕是他所看到过最不起眼的飞行魔导器。

论度,这把飞剑算不上出色,比起那些元素生物差远了,不过它比飞鸟之类的又快了许多,一日夜间能够飞行十万里,换算下来是一秒五百七十多米,这比重型军用弩射的箭矢快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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