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霜序下意识说:“不不不……这样不好,沈承安,我们不该这么做的。”
他话刚说完,忽地才想起沈承安的威胁,他怕惹恼了他,又要去提那个扎在他心头的刺。
“我从来没这么……接吻。”
盛霜序试图去弥补自己不合时宜的话,说到后面那个令他脸红心跳的词时,声音越来越小。
“……我、我不知道。”
沈承安没有再为难他,他嘲讽地笑出了声,五指扣紧了盛霜序的肩膀。
“你可真是个笨学生。”
“没事儿的,我会一点点教你的。”
沈承安读高中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可不是这副样子。
盛霜序以前在高中教语文,做沈承安的班主任。
沈承安是盛霜序班里最透明的学生,既不聪明也不张扬,成绩也恰到好处地排在中游,没有朋友,也很少说话。
他太过听话乖巧,成绩又不够好,这样的孩子连老师都很难注意到。
除了那张令人惊艳的脸——但漂亮的脸蛋并不足以赢得老师过多的目光。
盛霜序对沈承安的印象也只有沉默寡言、穿到发黄的白衬衫、和永远打不通的父母电话。
盛霜序第一次注意到沈承安时,沈承安正被小混混欺负。
沈承安很瘦,甚至还有一点营养不良,与同龄高中生对比之下,就像是初中部的小孩子。
四周都是不堪入耳的咒骂声,骂他是杂种、鄙视他异于常人的眼睛和发色。
沈承安被路边的小混混抓住了头发,按在手里一下下往墙上撞,磕得血肉模糊,校服的衣领都被血液染透。
即便如此,沈承安愣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盛霜序只是走在下班的路上,他推着自行车,恰好听见了胡同深处的声响。
他认出了这是他班里的学生,那时他刚执教没多久,出于对学生的一腔热忱,也不能对这等场景坐视不理,盛霜序将车停好,便直接冲了过去。
盛霜序大喊一声:“你们别打了!再打我就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