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伸出手,包裹在黑色手套下的手掌似乎蔓延着无尽的力气,我可以轻易地扼住抢匪的喉咙,将他脆弱的颈骨给折断,像是拗断一根可怜的筷子。
但是我没有。
我只是伸出手,在抢匪的肩上轻快地点了两下。
那人下意识的回过头,我在他面罩──那种典型的黑色抢劫布巾头罩,说真的,这是什么经典抢劫电影吗?──下方的那双黑色眼睛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就好像回到了佛罗里达州湿热的午后,黑色的裹布、白色的哭脸面具。
我是丹尼·约翰逊。
我是鬼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那抢匪尖叫的像是我手上的刀已经捅进他的肾里了一样...哦,等等,我确实已经捅进去了。
“你好,亲爱的。”我轻快的开口,模仿着当初那死家伙调戏我时候的样子,“真高兴能看见你……这地方是你的肾吗?”
第3章 第3章
提姆·德雷克在经历他普通而又充实的一天。
这包括了出差间隙到商场进行人类必要的咖|啡|因摄入,然后在人才济济的纽约遭遇必经的被抢劫经历。
啊,多么符合他人生的普通而又充实的日子。由于提姆是自己出来咖啡厅补充必备咖|啡|因的,因此现在的他一边面无表情的握着被命名为──被他自己命名──生命之水的冰美式,一边发挥着自己的超能力,隐蔽的朝着没人的角落缩去。
虽然现在正值午后,咖啡厅里面正是人多的时候,但提姆从导师那里继承的隐蔽技巧以及转头没的功夫却依旧精熟,因此他很确信自己可以在没有人注意到的地方转变成自己的秘密身份红罗宾,然后靠着整整两天没有入睡的怨气来把那帮抢匪的锁骨通通敲断。
他平静的一口将冰美式干了,空的杯子被随手放在了慌乱的找不着北的咖啡店员面前,然后才闪身来到墙角,先前注入的能量舒缓着他的精神,在这一瞬间他知道自己就是最强的,就连超人来都得叭叭挨他两拳!
附近的人群已经在几声威吓般的枪响下恐惧的蹲下|身,双手抱着头向抢匪示意自己并没有任何威胁性,而在抢匪注意到自己之前,提姆早就已经踩着建筑物的阴影,离开了咖啡厅内部,悄无声息的落在了商场的顶层,钩爪枪无声的收拢,他居高临下的望着下方的一切。
问题不大,劫匪有五个,看上去合作无间训练有素,实际上在红罗宾本人的眼中错漏百出,可以看出虽然持枪在大厅中央来回巡视的蒙面绑匪是其中身手最好的,大概率是个雇佣兵或是海军陆战队退役成员,但运筹帷幄的人实际上正站在商场三楼的角落里,鬼鬼祟祟的朝着下方望去,手中还握着个对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