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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烟消云散(本卷完!)(2 / 2)

divclass=quotcontentadvquotgt叹了口气,尹秀两指化作剑诀,在虚空中画了一道符咒,朝着女人额头一点。

随着丝丝缕缕紫气灌入,清心符起了作用,那女人才终于安静了下来,虽然眼里还是带着深深的恐惧。

“怎么回事?”两人异口同声问道。

尹秀挠了挠头,解释道:“我刚到这里,虽然已大概猜到这里发生了什么,可还是想请你帮个忙,告诉我刚才看到了什么,这对我很重要。”

那女人听到这话,当即瞪大眼睛,“我怎么知道?一个个飞檐走壁的,简直是世纪大乱斗啊,我看不清!而且我刚才受了如此大的惊吓,你觉得我现在能冷静地告诉你发生了什么?”

尹秀无奈,伸手在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那现在呢,现在看清了吗?”

女人的眼睛立即弯成月牙,“看清了,看清了!”

“事情是这样的啊,我刚才在逛街……好好好,我知道你不关心我在干什么!

反正我走到街角的时候,便看到三个人在街上跑,或者说四个人,三个人跑着,一个人被夹在腋下,好像睡着了。

他们跑着跑着,后面的女人射出一镖,把前面那人的斗篷射了下来。

这时候我才看到,原来跑在前面的是个鬼佬,他皮肤白的吓人,就好像……对,就是你说的那样,像抹了一层白灰在皮肤上,就是我姑妈都不化那样浓的妆了!

更可怕的是,不知怎么回事,斗篷一掉,他的脸,脖子,手上,但凡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蹭蹭往外冒烟,我怀疑他肯定是在皮肤上涂了白磷,不然怎么会着火呢?

对,不是别人做的,那女人和阿叔一直追不上他呢,碰都碰不到他,他自己一照到日光,身上就莫名其妙着火了。

一冒烟啊,他的速度就慢了下来,眼看要被人追上了,又从另一边杀来几个皮肤跟他一样惨白的鬼佬。

我原以为这些人也跟那个鬼佬一样,见光死,等下也要着火。可那些人却一点事情都没有,一下把阿叔和女人都挡了下来。

然后就是一通厮杀,他们最后就成你现在看到的样子咯。”

她指了指尹秀身后那堆正在燃烧的躯体,惊魂未定。

“那后来呢,他们跑到哪里去了?”

“嗨,我当时不敢看了,好血腥的场面,所以我用两只手捂着眼睛,只用半只眼睛看,就看到那鬼佬冲进那边的洋楼里去了。”

一口气说完,女人好像也轻松了不少,脸上终于开始恢复血色。

“我看到那个鬼佬,就是身上着火还不肯放开那个阿叔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这一定是一段不伦的忘年恋,那一男一女是某个大家族派来的杀手,是来追杀这对苦命鸳鸯的,当时真看的我……喂,我还没说完呢!”

尹秀哪里顾得上听她讲这些有的没的,脚下加速便冲进了唐楼里。

一进门内,他便看的愣住。

只见这唐楼里几乎什么家具都没有,只在角落处摆着一个书柜,满满装着书册。

尹秀见状,试探着走上前去,望向那些书的封皮。

全都是些英文书籍,从经济学,商学到生物,政治,通俗小说,应有尽有。

尹秀视线扫过,然后将手伸向摆在角落的圣经。

他轻轻一拉,齿轮和发条转动的声响缓缓传来,随后书柜转动,露出了后头的孔洞,足以容纳一人通过。

里头漆黑一片,简直像一只怪物张大深不见底的嘴巴,只等着有人走进去。

啪嗒!

尹秀点亮一张符纸,一圈亮光即刻将他身边照亮。

七星符,道士在没有光源时,时常使用以替代灯笼的一种符纸,虽然看起来只是薄薄一张纸,却能燃烧很久,可以当得上一盏马灯。

尹秀进入门洞内,走过了混凝土铺设的一段后,剩余的部分看起来更像是岩洞的一部分。

沿着通道走了一段时间,他便感觉到路已开始往下行,并且变得丝滑,四周也开始充满潮湿,发霉的味道。

终于,在又走了一段后,他的脚步声开始变得空洞,一步步带着回响。

显然他已来到了一个更宽阔的地带,岩壁上星星点点的青苔反射着符纸上的微光,显出一种冷清的蓝白色。

再远一些的地方,还是被黑暗所笼罩,遮掩着。

这样走着,尹秀又有某个时间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萤火虫,孤零零的。

直到看见在另一边的黑暗中,有一道光亮冒出,红黄蓝三色。

他当即快步走过去,马小玉的脸在那三色光亮映照下,显得越发可爱,美丽。

马小玉见到他,似乎也不由得松了口气,眼里有了不易察觉的笑意。

可随后她脸上出现一抹失落,“史密斯跑了,等我们进来的时候,他和刘半仙已经不知所踪,不知道去了哪里。”

黑暗中又亮起一个红点,那是明叔抽烟的火光。

“再往后面去,道路四通八达,好像蜂巢一样,一钻进去就叫人分不清方向,简直比八门金锁阵还夸张啊,而且那混蛋跑的太快了。”

明叔也是不住摇头。

显然他们两人对跟丢了史密斯这事,都不由得感到懊恼。

尹秀走上前去,对着他们眼前的黑暗看了又看,始终看不出什么东西来,终于放弃。

这洞窟,看来应该也是通向了地底的那个无间世界。

无间,对于尹秀来说,还是十分的陌生,他这样进去,没有向导的话,简直有如盲人落到原始森林里,几乎没有自己走出来的可能。

但有个想法却再次在心里冒头了。

“刘半仙不一定会死。”他说道。

两人闻言,原本低下的头都不由得抬了起来,望向尹秀。

一个眼里若有所思,一个则是疑惑。

明叔显然不信:“哪有人会放弃到口的肉的?”

尹秀摇头,“那家伙不是人,是吸血鬼啊。而且刘半仙,他也实在算不上一口好肉……”

马小玉顿时也疑惑起来,“为什么?”

“说实话,他有狐臭的。”

“哦……”

马小玉露出一个难以形容的表情,往后退了半步。

明叔倒是不以为意,只是点头道:“依我看,那个史密斯,确实也不至于饥不择食到如此境地,他怎么说也是个有品位的人嘛。”

“而且,这一路上有很多机会,他可以丢下这个累赘,但他只是一直抓着,也不杀他。”马小玉补充道。

虽然“累赘”这个词有些奇怪,但马小玉的分析和尹秀之前所想的如出一辙。

三人终于达成共识:眼下刘半仙是找不到,救不回来了,但他一时半会还不会死,至于要怎么救他,还得慢慢计划。

再不济也是静等史密斯上门,等他来报仇或者提出什么条件。

就在他们沉默的间隙,一阵咕噜声响起。

明叔闭嘴不语,尹秀则有些无奈地看向了马小玉,“饿了?”

马小玉脸色微红,摸了摸耳环,“中午打架,没赶得上吃饭。”

“那先吃饭去吧,这附近有间茶餐厅还不错,再忙也要吃饭不是吗?”

马小玉连连点头,没有反对。

尹秀又看向明叔,“明叔,你也一块?”

明叔翻了个白眼,“臭小子,你当我这么多年是白活的啊?你是不是真心叫我去,我不知道?

算了算了!打了半天架我累得吃不下呢,你们去吃就是了。”

说着他又续了一根烟,往那片黑暗里看一眼,气呼呼地走了。

……

在茶餐厅里点完菜后,尹秀终于注意到,他靴子的内里已变得黏黏糊糊,在脚上变得极不舒服,混合着袜子,像是踩在一块湿抹布上。

“我去买双鞋,你先在这里吃着。”

马小玉这时候正把脸埋在一大碗河粉里,右手还握着一杯冰奶茶,只是含糊地点了点头。

“好,我去去就回,不够的话你再叫点吃的。”

尹秀叹了口气,推开门便走了出去,不曾想,一下与街面上迎面走来的人撞在一起。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尹秀抬头,看到自己撞上的是一个年轻人,长风衣,背心,长裤,留着有些微卷的长发。

在他的胸口处,一条青龙在衣服底下若隐若现。

那人没防备,被撞的有些疼,他当即怒喝道:“扑你个街啊?走路不长眼睛?”

尹秀有些发愣,又深深看了一眼那人,发现那人眉宇之间还存有一些稚气,与身上的打扮颇为不符。

那年轻人见尹秀一直看着自己,只觉得他是在挑衅自己,不由地一股火气上来,一下攥住尹秀的衣领。

“臭小子,我看你也不像是个能打的人,为什么要一直这样看我,不怕我一拳打爆你眼睛啊?”

“怕!我这人最怕的就是打架了!”

尹秀咧嘴,“我就是看老兄你骨骼精奇,浑身上下有一种无法抵挡的魅力,一时看得入神而已,不知道你老兄怎么称呼?”

“好说。”

那人松开了尹秀的衣领,脸上不由地有了些得意的神情。

“我叫阿义,别看我是刚出来混,我可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不给面子的叫什么都好,给面子的话,你叫我一声太子,我也受得起!”

听他这样讲,尹秀心情也变好起来,不由地笑了起来。

“哦,太子哥啊……”

哇,这一卷写了一百多章终于写完了。

在相当艰难的八月里,上架两个半月均订终于破了五百,虽然说只是人家的零头而已,但是笔力和题材摆在这里了,阿素我还是觉得很可以的。

写的时候生怕写到哪里就崩掉了,还好是没有啊,大家都很支持,终于是平平稳稳增长,红豆泥阿里嘎多!

接下来的卷会是一种新的氛围,还请大家继续支持,想攒一起看,懒得追更的话也开个自动订阅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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