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了。(2 / 2)

三个月后,痴等的判决书下达,判决书详细地列了一条二条三条,内容是于元提出的诉讼要求,均以「不予支持」收尾。

针对抚养权的诉讼,败诉了。

大学时的「报警」以另一种形式,回报给了余之彬,于元的漫无生门,此刻余之彬体会,阶级作用在所有人。

社会是「食物链」,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阶级,似乎「大鱼吃小鱼」,又似乎「国际象棋」,兵升变后能将死王。

周是允的阶级不是最高,但对付她们绰绰有余,但人生不会有一帆风顺,周家需要上爬,也需要顾看阶级。

又说回去,财富需要世代累积,凭什么要求人人平等?只能图怪气运。

判决书下达后,余之彬选择了一致的处理方式,再次进行上诉,筹备更多的证明文件,更有力的证据。

又来到了二审。

二审后再审……

二审的结局是维持原判,收到新的文书时,已经是大四下学期,正在拍毕业照了。

于元没有拍毕业照。

「需不需要再审?」余之彬发来一条消息,于元打开手机看到了,一个问题凝结了。

过去报警的经历,提示于元这是一场无用功,申请再审也是浪费时间,于元回复:「不用了。」

临近毕业了,于元签了在「门青市」的企业,门青距离渝京又是一段距离,工作岗位是程序员,实习薪资在两万多还是三万?

不在乎了,让一切去吧。

既然决心剥夺我,那么孩子不要了,家人不要了。

更高的学历不要了,更高的阶级不要了,留下的家教资源不要了,朋友不要了,课本不要了。

如果她们追过来,在门青找的这份工作也不要了,电话卡不要了,手机不要了,衣服不要了。

于元打开寝室衣柜的门,没有像之前一样恨得发愤,没有再采取极端措施,而是把寝室里的东西一样又一样地搬出去,用一个黑塑料袋装着,放在学校外的大垃圾桶里。

我什么都不要了。

没有责任,没有家庭,没有贞操。

又搬下楼一个黑塑料袋,放进大垃圾桶里,手机振动了,余之彬又发了一条消息:「找了在渝京的工作,离你跟我说的单位很近。」

我什么都不要了。

我下定决心。

为了敷衍,于元谎报了一个渝京的单位,说是签了那家的合同,余之彬当了真,发的定位距离那家公司不远,她也挑了一间房子,把看房的小程序转发给于元,说:「我们住这里。」

房子是两室一厅,于元点进去看了一下,很有家的感觉,要是她真的有一个家就好了。

要那种很温馨的,暖色调的,她的愿望很简单,在客厅里有一个电视,在洗手间有热水和洗衣机就好。

屋子里再有一个永恒的恋人……

吵架以后很快能和好,忠贞不渝的,最好一辈子只认定她一个人,她会爱对方一辈子的。

「我有感情洁癖。」

「认定了一个人就不会改了。」

当时就是被周是允的这句话骗了,于元站在垃圾桶旁边,准备关闭手机,屏幕上方又出现了新的通知。

周是允也发了一条消息:「元元,我打算到渝京读研,你工作的单位在哪里?我看一下学校哪个离得比较近。」

「啊……」于元回复了,「我在这里。」

如常地聊天,发送的是发过余之彬的假的定位信息,公司的名称显示的是「渝京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万,很漏洞百出的一个企业。

计算机专业的名校毕业,为什么会去这里?但是二人都没有怀疑,于元也没有认为自己发送的信息拙劣。

于元自己也觉得自己配不上签到的公司。

天生的不配得感,自卑,即使是有「名校」的光环加身,仍旧意识不到闪光点,永远无法扭转的个人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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