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军队,打仗!”
石惊天猫一样慵懒的身体嗖地站得笔直,细细的竹枝被他像剑般划破当空,指向天际。
凌云风看着他,恍惚间觉着石惊天不是拿着竹棍站在林子里,而是骑在高头大马上,身披盔甲,在烽火狼烟的战场上指挥着千军万马。
“大丈夫当许国建功,窝在这么个小院子里,岂不是蹉跎岁月?”
凌云风追问他:“那为什么是我?”
“我见过许多人,你身上有一股特别的,特别的劲儿。”
石惊天坚定地说。
“这种劲头放在战场上,那就是杀敌破阵的利器!”
凌云风不留情面地打断石惊天的自我陶醉,说:“你就是怀着利用我的想法,让我为你卖命?”
他把话说得特别难听,这种“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小心机,凌云风在书里见得多了。
当年,吴起率魏武卒越过赵国攻打中山国时,有一个普通的士兵患上了毒疮,他竟然用嘴帮这个士兵把毒疮的脓水吸了出来!所有人都祝贺士兵的母亲,说她儿子跟对了一个好将军,前途无量。
结果那士兵的母亲听完,神色哀愁,然后大哭了起来。众人皆不解,那母亲解释说,她的丈夫也曾随吴起出战,也同样受过他的恩惠。所以,她的丈夫心中感念,为吴起冲锋陷阵,终于殒命沙场。现在她的儿子不正是要走丈夫的老路吗?
《史记》里的这则故事给凌云风的震撼很大,他最开始只傻傻地相信老师的话,说吴起爱兵如子,其实这背后,是赤裸裸的利用啊。
石惊天被凌云风将了一军,洋溢的激情像退潮一样,回到了心海。
他郑重地说:“你这样想,也没有错。不过你知道吗?我们多打胜一场仗,世间就少打一场仗。那就有更多的人不用去送死。”
石惊天厚重的大手按在凌云风的肩头,说:“所以,我想救的,不是你凌云风,而是那些将要去送死的人。”
撂下这一句,石惊天默默地走开了。
凌云风真希望他花言巧语,但石惊天如此直率,反而让他心里一动。
他没有石惊天那种情怀,凌云风想的是如果自己真的立功了,是不是有机会重新夺回自己的皇子之位,为自己的母亲报仇?
这个念头像一株倔强的幼芽,从心里破土而出,凌云风惊慌地想拔除它,可它却更加地枝繁叶茂起来。
凌云风转过身,叫住正要出林的石惊天。
“等等,可……可师傅能同意吗?”
他是智仙尼师救下的,是她和双儿姐一同将自己抚养长大的,凌云风早把她们当做至亲的人。但他心里炽热的火焰盖过了对师傅和双儿的不舍,对于男人来说,安稳柔情是牢笼,危险拼搏才是自由。
石惊天走回去,拉过凌云风的手,直接就往智仙尼师的房里去。
“只要你自己有决心,说便是!”
石惊天根本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他想,以智仙的智慧,她也不会永远当一只护崽的母鸡。
砰砰砰。
“进吧。”
智仙正坐在榻上,神色安详。
可是,当凌云风说出了想去当兵打仗的话时,智仙面色陡然一冷,厉声呵斥道:“不行!绝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