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子哇呀呀跑出大牢,口中没命的大叫:“他来了,他来了……”
张明理遇见了他,也是吓了一跳,看李亚子此刻的样子,像是看到狼的孩子。
“谁,谁来了?”
“程……那魔头到了。”李亚子在说出程大雷名字时,心底一阵颤栗,仿佛那三个字有莫名的忌讳。
“他……怎么到了?”张明理也是一楞,随之立刻道:“你去请夫子,我先带人拦住他,不得已,就在此地杀了他。”
等程大雷背着刘发财走出大牢时,就见自己面前呈扇字形围满了人。书生长袍,三尺青锋,说实话,模样还挺俊。
张明理持剑而立,冷声道:“程贼,你还想往哪里走。”
程大雷轻叹口气,冲张明理招招手:“来来,我看有那个不怕死。”
山上大战即将开始,山门前的战斗已经打得血流成河。
燕不归一柄重剑抡开,仗着就是一力降十会五个字。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碰上了就与你拼力气,你如果力气没有他大,便会被一剑斩成两段。
打到现在,燕不归戎族人的身份人人都看得出来。戎族生长在草原上,天生就会不要命的打法。偏偏这三十六柄剑组成的书生意气阵,讲究的也是一往无前,不死不休。
双方拼起命来,剑阵不断被消耗,山门前倒下数具尸体。而燕不归的情况也很糟糕,他面对三十六人的缠斗,每一次都要面临七八柄剑的攻击,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一。
现在他整个人已经伤痕累累,虽然仗着战斗本能避过了要害,可身上细细密密的伤痕,令他宛若一个血人。
在这样打下去,没人可以杀死他,他也会因流血过多而耗死。
但是,他不在乎。黑贞死了,他的生命也失去了最在意的一件东西,心怀泼天恨,却无处消解。如今多杀一个人,心中就少一份郁闷,多一份痛快。
至于死,死又何惧。
宋寒之面沉似水,他不是求死的燕不归,他是个正常人。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不会觉得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书院培养出的弟子,每一个都倾注了大量心血,怎么可以白白牺牲在此地。
他不得不下令,指挥剑阵调动,从攻击转向防守。
燕不归一次次向外冲撞,却撞不开重围,越打越憋屈,一腔恨无处发泄。
“来呀,杀呀。”
宋寒之不会再和他拼命,杀不死你,我就耗死你。
然而,这时候山上又有消息传来,程大雷那贼人现身了。
这正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两个魔头怎么同时出现了。张明理要他调些人上去,别让程大雷走脱。宋寒之气得够呛:调人,我这里人还不够用呢。
山上程大雷的情况要比燕不归好很多,他又没疯,不会让书院的剑阵有机会成型。背起刘发财,左冲右撞,在山上和张明理一帮人拼脚力。
程大雷除了快剑绝世外,轻身功夫也是相当不错。干净的起落,近身便杀人,轻巧灵便,此刻他也不管书院是不是有文化的地方,一心一意往外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