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林檎城主,是方未明第一次以白蜜梵的身份来太虚剑宗的时候,给荀笙下的命令。那时候方未明说是朝廷内部派系斗争,可是对周庐了解越深,荀笙就越觉得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在林檎城,或者其他几大门派的据地当城主,权力没准儿还不如给个京官看大门的来的大。区区一个林檎城主,用得着方未明这么费事?
不过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让任务搁置了。而今也差不多到了重提的时候,荀笙这才有了这个问题。
方未明看了一眼荀笙,然后揽住荀笙的肩膀说道:“我很看重你,但是你要清楚一点,周庐掌管百官机密。周庐的一切行动目的,尤其是涉及朝廷命官的行动的目的,在周庐没有主动告知的情况下,只有三个人能打听。周庐的继承人,周庐的主持者,还有皇帝陛下。”
方未明是个精致的男子,不仅衣衫每日要用熏香,每日沐浴的水也要加花露,更别提还要弄些脂粉,抹点儿唇膏之类的。荀令留香,不过如此。
所以方未明上来搂住荀笙肩膀的时候,荀笙鼻端传来的舒适感觉,还是让荀笙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荀笙推了两把方未明,但是这个天下第一or第二的高手,又岂是他能撼动的。
不过方未明说的话他也能理解,不管是曹操付之一炬的典故,还是大宋提刑官里官家那一把火,都在告诉荀笙同一个很是无耻,却很有效的“道理”。
荀笙只能无奈的忍受着占自己便宜的方未明,苦着脸问道:“那我们今天过去,是算什么?踩点么?还是你打算让我这么大摇大摆的进去砍人?”
说到这里,荀笙把腰间的称手刀抽出来一截,表示自己超勇的。
方未明食指抵住刀柄,荀笙就没法再拔出来半寸。方未明玩味的笑道:“称手是把好刀,别轻易出鞘,容易误伤人。”
荀笙知道自己心思暴露,只能撇了撇嘴,松开了握刀的手。称手刀滑入鞘中,声音清脆悦耳。
方未明说道:“我们今天过去,你想怎么做我都无所谓,我也不会出手干涉。你如果观察力强,就能收集多少信息是多少。你要是自信动用闷屁搏命,能够杀尽城主府的府兵,也随你动手。这个任务我不准备给你设置太严格的期限。”
荀笙有些不满的说道:“林檎城主上官旻,十余年前在御史台供职,因为检举一位三品大员立功,但是也得罪了不少人,明升暗降来了林檎城做城主。林檎城主是个不好当的职位,也是个放屁都不响的位子。但是上官旻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嫉恶如仇,这些年这博了不少好名声。”
方未明眉梢弯了起来:“哦?是么?嫉恶如仇何以见得?”
荀笙解释道:“林檎城有户人家,仗着自己家的长子在太虚剑宗做外门弟子,占了隔壁一户寡妇三分地,家里几户男丁还时常轮换着去那寡妇家里欺凌对方。有一次父子一齐上阵,那寡妇不堪受辱跳了河,就是这个上官旻主持的公道。”
方未明有些惊讶,这种事儿昭国遍地都是。也就每年考核的时候,会有几个当官的站出来处理一两桩,博个清名,以图晋升。
不过在林檎城这种地方当官,除非出身本地世家,否则和被流放没什么关系,一辈子别想着出头。尤其是荀笙还提到那家人不少男丁,又有本事把家族长子送到太虚剑宗做外门,想必也是有点本事的。
这种人最碰不得了,打了小的出来老的,打了老的有远亲,远亲凑巴凑巴那就是个不小的宗族。史书上那些造反的所谓“招募乡勇”,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儿。别说这种封建社会,现代文明中,有些乡野之间的宗族势力,没准儿都比衙门好使。
这上官旻可没有能力,也没有资财和本地宗族势力媾和,送两个人下狱给自己换政绩。
也就是说,这上官旻的做法,是真真正正的没事儿找事儿。
这下,方未明都忍不住问道:“他最后怎么处理的?”
“那寡妇家的地充了公,那户人家几个主谋一人认缴了一两二钱的罚银,那个太虚剑宗的弟子,硬生生被拖去衙门打了十大板。十大板啊,听说打的那弟子在床上趴了两天两夜,之后才能生龙活虎的参加太虚剑宗的授课。”
方未明有些惊讶:“还真敢打太虚剑宗那弟子的板子,那倒是不愧嫉恶如仇四个字。”
两个人这话也不是阴阳怪气,上官旻这种做法,在这个世界,确实受到了万民敬仰。
荀笙看向方未明,想听听方未明的想法,方未明笑了笑说道:“没事儿,该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