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球队要去庆祝一下,不跟你多说了,你赶紧去上课吧,明天球场见。”
说罢就要转身走,毛小羽忽然叫住他,小声问了句,“学长,你喜欢喝那个吗?”
王子闻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手里的酸梅汤,笑道,“是挺喜欢的,他们家做法不太一样,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味道特别好。”说着就扬了扬手,笑道,“想尝尝吗?”
毛小羽赶忙摆手,他可不敢喝王子闻喝过的,太不好意思了。
“那我走啦,哦对了,”王子闻从衣兜里翻出一个篮球的小挂饰丢给他,背对着他挥了挥手,“送你,以后可别逃课了啊。”
毛小羽顿时愣住,对着他的背影呆呆应了一声,直到看不见了才收回眼,低头瞪着手心里的小挂饰发愣。
这是……学长送给我的吗?
为什么给我呢?谢我替他看衣服吗?
可是……他连那个送他酸梅汤的学姐都没给呢。
却送了我一个谢礼……
嘿……就送了我一个人呢!
毛小羽突然就心情大好,忍不住伸出手指头戳了戳那只软绵绵的小篮球,然后抿着嘴巴嘿嘿傻乐,偷了腥的猫似的,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他把那挂饰郑而重之地戴在了书包上,回去的路上忽然就起了个小心思:王子闻说好喝的那家酸梅汤店,他突然很想去看看。他还记得王子闻拿在手里的杯子的外装,上面写着滚刀肉酸梅汤,名字很特别,应该不难找。
结果何止不难找,到了城北随便一问,竟然连路人都清楚那小店的位置。毛小羽十分期待地跑过去,发现那就是一个小小的店铺,装修也没什么特别,可就是生意红火。他足足排了十多分钟的队才总算等到,结果看到卖东西的人却猛地一愣,惊诧地喊,“杜、杜宁修?”
被叫到名字的男生抬起头,手里的动作也是一顿,却没他那么惊讶,只淡淡说了句,“你也逃课?”
如果说毛小羽是一个词汇的话,那么杜宁修就是他的反义词。杜宁修是他的同班同学,成绩从入学开始就是稳稳的第一,长相也十分好看,五官柔和淡雅,就是不怎么爱笑,也不爱说话,整个人比他手里卖得酸梅汤还要冰冷。不过他俩就算有种种不同,倒是有一点特别一致,就是同样都是其他人可以随意欺凌的对象。
毛小羽是因为孬,因为胖,杜宁修就倒霉了点,和他本身没什么关系,就是摊上了一个到处勾引别人丈夫的婊-子妈,是个出了名的荡-妇。他们这城市本来就不大,风言风语传几天很快整个小城都会知道,他爸是去大城市打工去了,几年前回来听说了流言,两人对质了一番,然后他爹就拿大砍刀把他妈给砍死了,砍完了还不解气,把她的几个姘头也一并砍了,那斧头上一共沾了八个人的血,其中一个也有他爸自己的。所以那天放学回家后的杜宁修突然就死了爹妈,还成了杀人犯的儿子,被杀了爹的其他几家孩子就把怨恨都转移到了他身上,杜宁修比他毛小羽惨多了,其他人也就没事儿扇他几巴掌而已,杜宁修的话,真是往死里揍,只吊着一口气,等好点了就继续被揍得满身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