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玄妙姑子却告诉楼明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能人异士,仙子圣人,亦有可能藏匿于俗世红尘中的。
拥有天灵真元的人,其最大的特点,对于被下了血煞咒的人,有着天生的吸引力,特别是女性,即使这个男人貌不出众,言行猥琐,她也会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这个女人的体内,被血煞咒禁锢的某一些东西,开始被这个天元地灵唤醒,它向主人发出了求救的信号。
“侄女,如果你能有幸遇到这样的人,”
玄妙姑子叹道,“唯一自救的法子,那就是你必需和他在身体上发生关系,只有这样,你才能得到他的天元真灵,破解掉你身上的血煞咒!”
“难道就不能用其它方法,而非得要同床共枕才行吗?”楼明月俏脸涌红地问道。
这种治疗的方法,实在太奇葩,太羞人了啊!
玄妙姑子无奈地摇头道:“还真的没有其它方法。因为唯有如此,才能激发你体内最的某个兴奋点,在你吸收到天灵真元后,好迅速地融化到你的身上,这好比干柴烈火,效果就在一点即燃。”
“不过,”
玄妙姑子随即又道:“如果要救你哥哥,为了巩固你体内得到的真灵天元,你还得和那男人再发生两次关系,然后用你的食指之血,让你哥哥连服三次,就能破除他身上的血煞咒了。只有这样,你们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擦,叶风听到这,被刺激得几乎快晕倒,天底下还有这种奇葩的救人方式啊!
可以看得出来,楼明月的那位姑姑绝非等闲之辈,否则,她也不会知道天灵真元这么一说了。
的确,这种获取天灵真元的方试,不是一般女人能够接受得下的。
叶风也能看得出来,楼明月如果不是主要为她的哥哥冯岳着想,她是肯定不会找他做这种事的。
这让他对眼前这个女人的牺牲精神,既是钦佩,又是感到难过。
同时,叶风心中又想道,如果要救欧阳小美的话,他岂不是也要和她上床才行?
汗!
叶风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问:“明月姐,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在我的身上,会有天灵真元的?”
“预感!”楼明月面色娇羞地低下头来道。
预感?
不会这么简单吧?
话说,自从楼明月在得知自己和哥哥,被下了血煞咒的严重后果后,心中充满了绝望;特别是冯岳,更是整日愁眉不展,以酒浇愁。
在他们所在的那个城市,男人和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一个不能娶,一个不能嫁,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更何况兄妹二人守在一个家里,终生不娶不嫁,那会遭到别人怎么样的口舌?
这些不用想,也会知道的。
兄妹俩再三商量,决定离家出走,最后,他们落脚在了宛溪市。
这时,楼明月已经改名,为了防止别人的非议,他们结成了所谓的夫妻,其实,背着人只有两人在场时,他们依然以兄妹相称。
为了给这个家带来一些活气和生机,他们偷偷抱养了一个女孩子,娶名叫冯无双。
兄妹俩几乎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冯无双的身上,别人都以为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可是,谁也想不到她只是他们的养女。
好在冯无双天生丽质,资质不凡,尤其在唱歌上非常有天赋,经过她的努力,很快成了名扬一方的歌星。
那时,冯岳的公司已经挂牌,为了能在宛溪市站稳脚跟,他不得不与程元朝结盟,甚至将女儿许给了程元朝的儿子程虎。可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冯无双忽然患了骨癌。
也就在楼明月和冯岳彻底绝望的时候,叶风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出乎他们的意料,他居然帮他们救回了冯无双。
一个人怎么可以能用画骨的方式,给人换骨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