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露亦如电啊……如今她的孩儿已经九岁,再不会无故哭泣,她的丈夫则在近几年的闲居生涯中变得愈发沉默,除了必要的应酬,几乎只有在面对为数几个友人时,他才会隐约回到十年前华贵爽朗的状态。然而她知道他的眉间有了细纹,她曾见他拔掉鬓边的白发。那时他们在淇水边住,生计艰难却过得自在。她带他去东都看她的旧居,也曾和他一起徐行天津桥上,望着厚重巍然的端门,往来的马声人声直扬云外,震动桥下依依绿波。
她迎着河上的晨风,大声笑道:“我十一二岁时也曾听人传唱《洛阳女儿行》,那时只当作诗人乃是耄耋老者,才对笔下的洛阳女儿有如此揶揄,却又有如此怜惜。”他笑了一声,道:“忽忽十载已过,尘灰满面,当年作诗的王郎,洛城想已无人识得。此身未老而此心已老,你所言却也不谬。”她掏出袖中的菱花镜递与他:“哪里有尘灰,你尽胡吣。”他宽容地笑了,看向镜子的目光却忽然一凝,手指小心翼翼地比上了鬓角。那是一根白发。
当天晚上他对镜用小镊子把白发拔掉,并仔细检查其余的头发。她看着镜中他严肃的脸,有意缓和气氛:“亏得你平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我还道你真不在意这些。”他怔忡数息,随即笑道:“阿母尚在,我安敢先老。拔了白发,也是不教她伤心之意。”
她愣了一会,点头道:“你说得是。”过了片刻,她又没头没尾地说:“生男原比生女更好。”女儿总是要归于别家的,到时她就有自己的夫婿和儿女要照看,分不出来什么心思惦念母亲;而生个儿子,她便可以如阿家一样,不须忍受与爱子的分离,即使他娶了妻,仍旧可以长长地、久久地照顾他人生的点滴,像洛城晚春的温暖气息,不动声色地渗入肌理,像淇水的采莲少女踏着暮色归家时的歌声,绵长轻柔,弥漫在山野和田园之间……
然而那是否就是她此心所求?
她没来由地累。她不曾唤过任何人阿母,她不敢认为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瑶姊……”忽地一个清脆又带点迟疑的声音,在似远似近处响起。
她轻吁了一口气。哪怕在身体越来越沉重,精神越来越疲软的此刻,她还是能够在一息之间,从回忆中的暮春洛城回到初秋的长安。她似乎也变成了阿家那样永远妥帖的人——即使在丈夫面前。
她招呼如梦煮茶,自己则取了一颗鸡舌香,衔在口中,细细地咀嚼,掩住呼吸间的铁锈味:“阿妍来了?你整日劳碌,终于有暇踏入我这俗尘贱地。”
“若你家也是俗尘贱地,那……上一千年,下一千年,这世间再没不俗鄙的人了。”阿妍红了脸笑道,“我听说你阿家回来有几日了。不曾搅扰你罢?”不自觉地摆弄淡蓝短襦的袖子。
“阿家和十三郎携阿琤去荐福寺了,你且宽坐。”
崔瑶发现,她说了王维不在之后,阿妍的身体姿态就放松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