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说什么无所谓,周浩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也没把自己当做什么比较伟大的人物。
和姜峰两个人,继续来看这些水产,目标定下来是养殖甲鱼,但这市场上还有许多的新鲜玩意,都是象山县所没有的。
比如说有近海打捞上来的龙虾扇贝,还有那些螃蟹一类的,在象山县当地肯定不会有这些,当地也很少有人买来吃。
第一是因为象山县当地的经济水平比较低,水产品的价格相对来说价钱高一些,再者也是生活习惯的问题,他们很少有人会吃这些东西。
“咦——吓死我了,那边有人竟然在吃生的。”
姜峰突然一脸恶寒的跑到周浩身旁,刚才见到了一种比较奇怪的场面,好奇过去瞧了一眼,着实被吓了一跳。
“什么玩意,竟然还能把你吓到了。”
“章鱼,那边的几个人,竟然就把那种小章鱼买来,生着吃下肚子里去,实在是太那啥了。”
说着姜峰好像是又想起来刚才看到的景象,不由的打了一个冷颤。
“哈哈——这是一种吃法,你还没看到岛国那种地方,生鱼片生吃墨鱼生吃牛肉的,比起来咱们这叫小巫见大巫。”
姜峰可没法接受这种吃法,东西还是加工一下,做熟了才好吃,就那么什么东西不弄,调味品都没有塞进嘴里,咽下去才怪了。
“还有生吃那个牡蛎的,我是看不下去。”
经过姜峰这么一说,周浩倒也是对这个有了兴趣,反正都来了,总不能随便看几眼就回去,那也有点太无聊了一些。
不远处就有一个小摊,小摊的老板忙着照顾客人,客人选好了牡蛎后,他来清洗一下,用刀子撬开给客人端过去。
这是一种比较风靡的吃法,据说在国外一场经济危机过后,能够吃得起牡蛎的都是有钱人,不过有的人接受不了,比如说姜峰。
“喂——老板,你这个牡蛎壳也太多了,这不是在坑人呢,撬开里面没多少肉了都。”
周浩刚走过去,就看到小摊前边,有一个身材肥胖,穿着蓝色短袖,一条大裤衩的男人,正坐在摊前挑选牡蛎。
男人的年纪有三十多岁,脖子上挂着一条金链子,一只手拿着两枚手把件在不停的把玩,一看也是一个比较有钱的人。
有的人或许喜欢装逼,就算是没钱也要装什么大款,吃的穿的用的都不错,可就是一个穷光蛋,表面能够看到的那些,都是在打肿脸充胖子。
面前的这个男人,倒不是那种人,周浩从这个人的气质上也能感觉到,他应该是靠着什么东西发财的,有句话叫做财大气粗,或许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好好,您不要哪个挑出来就好了。”
魏平从盘子里的牡蛎,挑出来两三个,放了回去。
周浩看了一下,那几个牡蛎的个头确实挺大的,除掉外壳的话,估计没有多少肉,估计男人觉得这么做太吃亏了一点。
这种人有钱也喜欢计较,本来这里的规矩就是你选好了不能换的,小摊的老板顾忌到魏平的身份,只能是给乖乖的换了,就算是吃完了不给钱都无所谓。
魏平是当地的一个珠宝玉器,也是贩卖古董的商人,手里有许多好的收藏品,就连一些比较出名的花,他手里都有货。
有钱的老板,自然要认识一些比较有势力的人才行,维持这么大的场子,魏平在当地也算是一号人物,平时也没有人敢轻易得罪他。
撬开了几只牡蛎后,魏平的脸上挂着笑容,激动的拿着筷子,将牡蛎壳里面的东西挑出来,激动的说道。
“果然老子的眼光没看错,这玩意里面还有几颗珍珠。”
一只被撬开的牡蛎壳,里面有两颗差不多黄豆一般大小的珍珠,颜色亮白质地比较纯,最起码也能卖个四五百块花花。
吃牡蛎有这么一个彩头,就是你买的牡蛎很有可能里面会有珍珠,自然这种事情和运气有关,吃不到也别怪自己手气差,两者完全都不搭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