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偏僻的小别院墙角,男孩沮丧地将头埋在膝盖里,一身蓝袍染尽灰土,一双锦靴沾满泥泞。
小小的身子微微颤抖,沙哑的哭声小声呜咽。
不禁叫人听着心疼!
‘明空真的不要我了吗?’也是,他从来都不喜欢自己,又怎么担心自己走丢呢。
他只记得自己叫阿弃,却不知皇家宗碟上,写的‘长庚’二字。
长庚,又启明,代表黎明的到来。是希望与愿望的寄托,代表着幸福与快乐。
“阿弃!”
阿弃听到声音,手忙脚乱的抹去眼泪,挨着墙站了起来。
女孩握着男孩的手腕,翻开一看,见血迹混合的泥沙模糊了手心。“怎么这么不小心。”
“念念,阿弃,吃饭了。”
微风中
盈盈走来男子,额前垂下的几缕白发,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冷酷,无情,不可亲近。
气质是那样的出尘脱俗,如神人般遗世独立。
他的眼眸深幽如渊,淡然无波,却又凌厉冷凛,深不见底,两片薄薄的唇微微抿起。
可看着女儿时,眼中却是沁满了温柔,“来念念,先把药喝了。”
阿弃不知道姐姐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要吃药。
见姐姐眼睛眨都不眨就喝完了,便凑上去闻了闻,浓郁的药香扑鼻,险些没给他呛晕过去。
姐姐……好勇敢!
阿弃偷偷将手背在身后,以为做的很隐秘,却还是叫男人看到了。
不过,
男人似乎没有多做理会。
阿弃像松了口气,默不作声的跑去洗手回来,心中却因得不到大人注视不由的失落。
“阿弃在家也经常做这些?”他问的是扫地洗衣、布菜盛饭……
这孩子双手有茧,乃是常年习武所致,穷文富武,想来也是出生不低。
阿弃放了碗筷,“也不是经常。”
男人给两个孩子夹菜,他是不介意多张嘴吃饭的,前几日捡阿弃回来,也是顺手,只当给女儿找个解闷的朋友。
不想这孩子乖巧懂事的紧,带着念念这几天也听话不少。
“阿弃何时回家?”
阿弃却下意识的害怕,低头闷声不吭,他是自己偷跑出来的。
声若蚊蝇,也多亏男人听力好。
他说:“回去会挨打,不回去!”
男人想,阿弃是他的儿子,自己定是舍不得打的。这么乖巧,不知道他父母是修了几辈子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