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奥斯曼大帝,交给了他一个任务:
举行下一届霍兰德公爵的封爵仪式。
一开始,费德蒙王子并没有把这事特别放在心上。毕竟,奥斯曼大帝是在新年的家宴上,饭饱酒余,一边儿听着小曲儿,一边随口对费德蒙说的。而且总共就只说了一句话,语气神情轻松得就好像在说,儿子,替你爹去买个白菜回来。买白菜有啥难的,费德蒙随口也就应了下来。
后来想起来,费德蒙实在是各种懊悔。但是,当时气氛实在是太轻松了,再加上刚打了胜仗,他又喝了点儿红酒,正处于半醉状态,整个人都放松的不行了,所以才会犯下“智商欠费还和国王说话”的大忌。老国王是什么人啊,那可是究极版的老狐狸啊,绝对的坑你没商量。就算是自己儿子又如何,一样照坑不误。
待到这场鸿门宴终于结束,费德蒙王子从酒宴上下来,站在王宫门口让冷风一吹,理智回归了个三四,就开始狂飙冷汗。
酒精误事,古人诚不欺我。
表面上来看,这件事情并不复杂。
全国三大公爵,只有霍兰德家是世袭的,这是先祖定下来的死规矩。所以,老子死了,那么理所当然,应该替他儿子举行爵位的继承仪式。所谓世袭贵族,子承父业,便是如此。
但仔细一想的话,事情绝对不是这么简单。
霍兰德公爵家的事情,那是随随便便好接手办理的吗!?这里头曲曲折折坑坑拐拐麻烦事儿多着呢,一步不小心,稍有不慎,就是全国上下笔诛口罚,绝对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啊。
而事情最麻烦的地方在于,国王的真实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单纯的封爵?还是斩草除根?又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考虑?
托马斯·霍兰德公爵人已经死了,理应罪不及后代,可他这个罪并不是普普通通的罪啊。叛国罪可不是轻松世袭两个字就能带过去的。那么,他究竟是应该替下一代公爵进行封爵,还是明封暗杀,借机把他家的家族成员全部找出来,斩草除根呢?又或者,实际上是有其他的考虑呢。假如是其他的考虑,那又有可能是哪一些呢?
费德蒙王子头疼地甩了甩脑袋。
不管了,总之先把这个所谓的继承人给弄到帝都来。
费德蒙本来以为这不会是个难事。毕竟,公爵可是全国仅次于国王、亲王的存在,可谓是全国二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级贵族。他儿子的下落,自然有无数双眼睛时刻盯着,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几日后,看着属下调查来的资料之后,费德蒙一声哀嚎,捂着自己的脑袋,头疼地想去撞墙。
确实,托马斯·霍兰德公爵的子嗣并不多,总共就俩儿子。
长子是西蒙·霍兰德,乃托马斯公爵与侍女艾芙所生的后代。
次子是哈瑞斯·霍兰德,乃托马斯公爵与公爵夫人凯瑟琳娜·贾特思所生的后代。
后者并不难找到,自从公爵起兵造反后,哈瑞斯就被他母亲带回母族,回到贾特思家族的大本营。快马加鞭的话,离帝都也就一个多星期的路程。
问题的关键是他的长子……
费德蒙把手头的资料翻得哗哗直响,最后泄气地把文件甩在一边,重重地把头磕在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