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蒙蒂斯深深地看了野狼一眼,野狼不由怔愣。
在野狼看来,阿斯蒙蒂斯这个大饭桶完全就是直肠子,脑袋简单的连个拐弯都没有,整天想的事情除了吃就是玩,一点都不复杂。
但奇怪的是,阿斯蒙蒂斯这一眼,野狼竟然没有看懂。
不知从何处飘来的阴影笼罩在了阿斯蒙蒂斯的眼睛上。往常清澈见底的红眸,这一刻,竟然变成了浓浓的黑色,深邃得简直让人看不到底。
阿斯蒙蒂斯深深地凝视着野狼,然后下一秒,他突然把脸贴到野狼的手臂前,毫无预兆地伸出舌头,竟然舔起了野狼的伤口!
野狼顿时整个人都僵硬了。
远远地,传来了摩莱尔领主的喊声:“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一边可是古战场的遗迹,底下都是一些几千年前的尸体,另外一边才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
只可惜,摩莱尔领主注定只是在自说自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的两个听众是绝对不会搭理他的。
阿斯蒙蒂斯是因为根本就不在乎其他人,而野狼……
野狼满脸通红,根本就没有办法将注意力转移到手臂以外的任何地方。
阿斯蒙蒂斯的舌头从伤口上舔过,潮湿而又柔软,带着炽热的气息,野狼顿时敏感得全身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了,浑身上下的肌肉都紧张得绷了起来。
野狼对他人的亲近是很排斥的,他条件反射地想要拔出匕首,但可气的是,阿斯蒙蒂斯竟然完全没有一丝防备。
但凡阿斯蒙蒂斯做出任何一点让野狼感到威胁举动,野狼都不会犹豫,将他就地拿下。但偏偏,兽性十足的阿斯蒙蒂斯,本该对危机有着远超常人的灵敏感觉,但此时却好像突然感觉失灵。
置身于野狼骇人的煞气之下,他却丝毫不受影响,继续认真而又仔细地舔着野狼的伤口。阿斯蒙蒂斯一点点将已经凝固的血迹舔干,一寸寸划过他的肌肤,舔舐他皮肤下的血肉。
明明做着这样的事情,但他的表情却极其严肃认真。那专注的模样,仿佛即使一刻世界毁灭,也没有比舔伤口更重要的事情。
野狼的手久久停在半空中,愤怒的瞪着阿斯蒙蒂斯的脸。
但是久久的,久久的,野狼的手就是没有办法拍下去。
然后,他的整条胳膊都酥麻了。
野狼心里不由暗骂,这混账的唾液一定是由蚂蚁组成的,不然为什么会舔得他这么痒。而且不但伤口附近麻麻地,全身上下都怪怪的。
又痒又麻,野狼觉得自己的脚都有些发软了,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然后,直到这个时候,野狼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
阿斯蒙蒂斯为什么要舔他的手?
似乎是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