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收服人心
海登斯子爵的花园小洋楼很美丽。以罗家现在的那座宅子规模来比,子爵的房子占地面积不算大。而花园菜地就占了其一半。最特别的是,漂亮的花圃前,建了一个小小的、鸟笼似的玻璃房。白色的木格架子上,镶嵌着一块一块的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放了一张小桌子及两把小椅子。主屋宽阔的门廊上,还有一个两人秋千。
看不出来,海登斯夫妇这样的年纪还如此浪漫。
皓皓和嘉嘉一进大门就连连惊叹。皓皓喜欢玻璃房子和秋千,嘉嘉却喜欢花圃旁边的那块蔬菜地。此时,金黄色的小蕃茄一串串,长得像天鹅的葫芦瓜挂在架子上,还有那紫的发黑却呈圆形的茄子,别说嘉嘉觉得新鲜,连江秀林都只知道那是外来品种,而不曾见过实物。
看着两个小的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跑,江秀林很尴尬。子爵夫人却异常欣喜。家里的花圃和蔬菜地,都是她教仆人打理的。为解自己的思乡之苦,她在自己家院子种的都是从家乡带来的种子。中国人只觉得这些东西很怪,当面总是赞得天上有地下无,但送他们种子,他们却从来不种。现在看到两个孩子蹲在那些瓜瓜果果前,一脸认真,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园子里的热闹很快把仆人们吸引了过来。子爵夫人热情地为江秀林介绍他们,而神父在一边给她们作着翻译。
子爵家里的仆人不多,一个管家是他们从美国带来的,自然也要跟他们一起回去。江秀林只觉得那古板的老头更像英国人。两个女佣,宋嫂负责厨房,郑嫂子负责整个屋子的日常卫生工作。而门房那个中年男人就是郑嫂子的丈夫。这几个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
江秀林正奇怪,但她马上就知道了子爵夫人一定要自己沿用她仆人的原因。
子爵夫人的贴身侍女是一位大家闺秀!看着那位小姐莲手纤纤端着红茶牛及配点缓缓而来,江秀林觉得,这位女人才是那些传统意义上,大家族养出来的贵女。而且还是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她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江秀林看着她请约翰神父喝茶。
江秀林低头端详她为客人倒茶的手,虽纤细却还是略显糙,也是干过活的。紧抿的嘴角泄露了她的紧张,是怕新主人不再聘用她吗?那家里的环境想必不太好或是本就无家可归。看着她转身离去,蓝色的连衣裙剪裁简单,却很干净贴身。腰肢细但圆润,骨盆也比少女要宽一些,她生育过?
江秀林正细看得出神,坐在她旁边的约翰神父却边喝茶边扭过头来,对她说起了这位侍女的来历。而子爵夫人许是怕侍女难过,早已挽着子爵的手,领着她在小花园里散着步。
这位大方得体,识字断墨的新时代女姓花名栖梧,是北方人士,家中祖父曾是道光年间进士,父亲也曾中过秀才,后因生计,转而从商。家资颇丰的花家思想开明,后辈无论男女,都鼓励其学习深造。
花小姐自幼聪惠,很得家中长辈宠爱,于学习之道更是同辈中的佼佼者。这让她的双亲寄于她的希望极大。只可惜,这位花小姐却与一位大字不识的打杂学徒相恋了。这无疑是在花家捅了个马蜂窝!花小姐不愧是接受过洋学教育的,她把自己那点家私统统打了包,跟着男人为爱而私奔了。
不知幸还是不幸,这位大家小姐跟着爱人奔到了最繁华的上海,却在人头攒动的火车站跟她那位爱侣失散了。好死不死的是,全部身家都让那男的拿着。举目无亲,又钱财全失的花小姐流荡在了上海的街头,又饥又饿的她最后晕倒在了子爵夫妇的车前,连已怀上的孩子都没能保住。
江秀林听着约翰神父把那狗血得无与伦比的故事娓娓道来,只想昂天大笑。真的是失散而不是被人设了什么局?江秀林压不相信失散的说法,她更相信花小姐是被人给骗了。
这样的局,设计的太过糙。那个学徒的手段还不够,这样做一票就跑了,怎么比得上长期哄着花小姐安心待在花家,时时拿钱贴补来得多?借口更是现成的,因为爱她,所以不忍心她跟双亲反目,因为两人之间的爱情感天动地,终有一天能让父母动容。这些都能更好的让花小姐对他死心塌地,弄得不好,花家女婿他也做得。可惜了……
“……花小姐被子爵夫人救了之后,因没能保住孩子而伤心了好久。丈夫也不知下落,不知生死,更是让她大病了一场。好了之后,一直念着子爵夫人的救命之恩,就给夫人当了侍女,给夫人念念书,陪夫人做些活儿。夫人渐渐地也就把她当成孙女般疼爱。唉,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约翰说完,拿着红茶润了润嘴。
江秀林不置可否。在她看来,花小姐可以说是自作自受。被男人拐跑私自离家已是错一,跑了就跑了,好好的钱财自己不贴身收好,那就是错二,最后,在自己还没有饿死之前,不用自己的学识去弄份工作或是寻求帮助,让自己晕倒街头更是把自己放在了最危险的境地。
好在是遇上了好心人,如果让地痞流氓捡了去,她的一生就真的玩完了。
不过,江秀林对约翰神父微笑,“我觉得花小姐能当最好的家庭老师。”
约翰神父点头表示赞同。
她死过孩子,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孩子陪着,应该会很高兴。花小姐,是江秀林目前为止,能为皓皓找到的、最好的代理母亲,这样,自己的母亲角色就可以淡化。美姐很好,可惜文化程度不高,眼光太短,视角太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