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过是在那个男人死之后接手他的事业,不是因为看中他的能力,只是因为他是那个男人唯一的血骨。
搬来阿姆斯特丹三个月,她的孩子也出生了,每次底下的人交给他最近关于她消息的资料时,他总会仔细的看过一遍,若是她快乐平安便放心的继续抄经书,虽然他已不是出家人,入了世俗也投入红尘中,或许便很难保持那一份清静了,但每日抄经文的习惯却留了下来。每日闻着那墨香,他的心还能觉得安静。
那一天,在医院里,当医生再次让他谨慎决定是否要将自己的眼角膜给那一个不认识的孩子时,他笑着躺在手术台上,他说:“那是我所爱着的女孩的孩子,我并不觉这是件难过的事情。”
“可她不记得你了,不是么?”医生叹气道,依旧希望他能改变念头。
他微笑着说:“记与不记并不重要,我想要她幸福而已,以前是她在等我,所以这一次换我等她了。”
医生沉默了下去,他感觉忽然光线明亮了点,眼底有冰冷的湿意。
失明并没有他原本想的那样糟糕,反而习惯黑暗之后便觉得日子如以前一般,甚至于他听力变好了,虽然眼睛看不见可他依旧能写,凭着多年的直觉,他的字依旧漂亮。
身子逐渐的衰弱,隐疾的疼日益加重,或许时间不太多了,他知道的,可是却不觉得灰心,因为他还有要等的人,那个人于他而言是如此的重要。他并没有勉强她想起之前的事情,他也没有主动找过她,因为他并不觉得爱就非要在一起,若她想起了他,便会来找他的,他会等着。
最后的一个月里,他只跟来看他的那个家里的人说过,若死了,请将他的骨灰放在这里,因为他知道她会来的,请求让他再见她一眼。这年头真傻,也吓坏了那个男人,但他知道那个男人会听取他的要求的。
有时候他站在窗外,那风拂过他脸颊,他还能闻见远处青草的香味。
或许有一天她会到这个屋子里,不管那时候他还在这里与否,但他会一直等下去,她会知道他从未离开过,一直都在这里,只要回头就能看到。
一个七年并不算久,她等了他七个夏天,他愿意等待她七个、八个、甚至无数个夏天。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在叫
不知怎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