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名蟒卫领头策马冲入城门。
像一把尖刀一般,毫不顾忌的把所剩无几的鲜卑族人挥刀斩杀。
看着那些倒在地上的鲜卑人,董卓握紧刀把,一滴汗水就脸颊滑落。
虽然不知道这些鲜卑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但身上洋溢的气势,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他们是绝对的精锐。
董卓刀尖点地,整个人精气神凝于一处,体内虎啸雷鸣之声尽显,迈开双腿。
竟然迎着奔袭而来的骑兵发起反冲锋。
打头的那位蟒卫隐藏在铁面下的眼睛不由得露出惊诧之色。
以往遇到的敌人,面对他们的冲锋无不逃跑。
这个男人居然还敢冲过来。
随即嘴角勾起。
既然他想找死,那么自己就成全他!
“呜哇!”
高举长刀,宛如弯月。
锵!
电光火石之间,打头的骑兵跌落下地,整个人在地面滚了几圈。
定睛一看,座下战马前腿被斩成两段。
跌落下马的骑兵还想起身反抗,直接被董卓身后的飞熊军乱刀砍杀。
董卓脚尖一挑,把倒地战马踢飞,庞大的马躯砸向蟒卫,延缓其后骑兵的冲击之势。
微微抖了抖被震得发颤的手掌。
董卓再度握紧刀柄。
这北城大街,顶多允许五名重骑兵并头策马狂奔。
只要他们速度慢下来了,又何惧哉?!
现在这一下,已经堵住了一列骑兵的冲势。
就看其他地方的飞熊军士能不能挡下了。
剩余蟒卫看都不看跌落下马的战友,自顾自的冲锋。
他们要做的,就是义无反顾的冲到底,冲锋就是胜利。
战马踏过倒地战友的身体,一脚接着一脚。
红的黄的青的,全部混作一团,踩成肉泥。
重骑兵拥有半吨的体重,以及每秒超过十米的速度。
这难以想象的冲击力和破坏力,简直是步兵的噩梦。
每一个重骑兵,马匹所消耗的补给是人的五倍,重骑兵标配一人三马,所消耗的补给为普通步兵的十六倍。
对于普通士兵来说,以十名步兵的代价杀死一名重骑兵就是赚的。
以五名步兵的代价杀死一名重骑兵就是大胜。
哪怕是以飞熊军的精锐程度,董卓胜利也不抱多大的希望。
如若有长枪在手,说不定还能试一试一比一的伤亡比。
而刚才为了巷战方便,飞熊军每个人一手持盾,一手持刀。
没有多少人拿着长枪。
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枪阵。
作战无数的飞熊军自然知道这个问题。
军中的老兵拿着盾牌顶在最前面,把那些稚气未脱的青年拽到后面。
脸上带着刀疤的老兵咧咧说道:
“没成亲的娃娃站后面去,让劳资们站前面!”
一个被拽到后面的青年不服气的想要钻回去,嚷嚷道:
“放你丫的屁,你家里的婆娘不是刚生了个男娃娃吗?谁不知道最前面的人最危险,你tm是想让娃娃没爹?”
刀疤老兵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道:
“嘿,劳资有后了,你们还没娶婆娘的娃娃就听咱的话。”
其余老兵把他推了回去,嘴上调笑道:
“哈哈哈,就是,没尝过女人味道的雏鸟就别在这里钻了。”
“什么时候等你有后了,就可以站在这了。”
“这是咱飞熊军的规矩,凡家中无后,独子,皆立于后排。”
“要死,也得等咱老兵都死绝了。”
整个军中的老兵自发的站在第一排。
直面冲来的蟒卫骑兵。
心中已含死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