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百合替他缝好的袄子这会儿搭在了柜子边上,他有些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摸,一副深怕被摸坏了的样子。那表情显得有些虔诚,眼中露出傻里傻气的笑容来。他伸手摸着衣裳,一副既是想穿。又有些舍不得的样子,最后还是百合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
“你穿穿看,我把腋下与腰添了些布头改大了些。”
其实昨晚补衣裳并不费什么功夫,最麻烦的是百合注意到张洪义身材高大,这衣裳应该是有些上了年头了,他穿在身上时显得有些小,有时举手捉足间不大活动得开,拉扯之下自然很容易损坏。袄子太小了,一来他穿着不舒服,二来她就是补了也很容易再坏,因此百合最后替他将袄子放大,把一些碎布头缝在了中间,又拿多余的布料把腰身放了,就因为这个费时间,所以耽搁到天快亮时才睡觉。
这会儿百合让张洪义试,张洪义听话的‘嗳’了一声,伸手就将衣裳披到了自己身上,他这一披,就明显感觉到衣裳不同的地方了。以往穿着紧绷的腋下与胸膛那里,明显宽松了许多,他试着抬了抬胳膊,袄子也不像以前那样紧绷了,他愣了一愣,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衣裳,低垂着头,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还从没有人像百合这样注意到过他,并不是张洪义不出众,他虽然没有高贵的出身,也没有英俊的外貌,更没有满腹的文才,可是他有吓人的外貌,从小到大怕他的人很多,一般在人群,最常让人发现的也是他,他从小到大就是孩子堆里的头儿,人人很容易看到他,却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强壮与凶悍,街坊邻居想到他时,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拳头硬声音大,兄弟们想到他时,是喜欢他脾气直讲义气,喝酒时从来都爱请客,哪怕就是当初父母在世,也认为他强大到足以能在营州这个地方好好的活下去。
没有人会像百合这样,注意到他的衣裳小了,他一个大男人,不擅针线,衣裳小了囊中又羞涩,拿不出银子去买新的,便唯有使这袄子再松垮一些,不用拉得那么紧了,露出大片胸膛来,时间久了人家便认为他是没个正经儿,大家对他印象更不好了。
人家只会注意到他穿衣不整齐,为人太可怕,没人关注到过他衣裳其实是不合身了,他自己几乎都快忘了这一点,可是百合却注意到了,并且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给自己缝接上了。
张洪义背着光,摸摸索索的,百合眯着眼睛还没清醒,看不清他脸上的神色,她还没睡得醒,打着哈欠,最近星辰练体术没什么时间练,张洪义在家的时间很多,并不像是剧情中的他每日要出门与兄弟们喝酒到下午,晚上还得出去喝几蛊,他早晨甚至杀完了猪卖了肉早早便回,也不在外逗留,因此他回来时有时百合一套练体术都没做完,所以并没有多少进展,最多起个强身健体的作用。
因此她还是怕冷,这会儿那被子一揭开,清晨的寒气直往身上窜,她抱着肩下床,张洪义看到了,就念她:
“都说了让你不要起身,偏不听话,有谁家娘子像你这样的。”百合没理睬他,只吩咐他去将柴抱两捆进来,他还有些舍不得自己这身才被缝制好的衣裳,听到她倔强,只得跺了跺脚放了手中的衣裳只着单衣出去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