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书包的我从厕所出来,打车追赶那辆673路公交车。三站地之后的某处,正好是一个路口,车站距离交通灯只有三十米。一般这种情况,司机总会借着红绿灯变灯的因头多停留一下,多载几位客人上车,我便是要赶着这站再次登车。
经过我的探查,这站上车的人一向最多,我随波逐流最能鱼目混珠。我在出租车上一边给自己喷了点花露水用以遮盖也许会被察觉的体味,一边向上天祈祷千万别出意外。
其实意外可能性很多,比如说她有时突然下车,再比如上来个老弱病残孕,冯梦瑶给人让了座。
所以我只选择拉后三站,以便尽量减少这些突发状况出现的可能性。事情的发展还算顺利,我随着人流上了车,欣慰的发现她还在那。
此时车子上的人已经很多了,我踩着赶公车的人惯用的步点向后门挪动,悄悄站到了冯梦瑶的身后。站到她的身后是为了让她无法观察到我,好掩藏行迹。
果然,我能感觉得到,包括她在内没有任何人注意得到前后两个我是同一个人。又过了三站,车子开始刹车靠站了,我装作失去平衡,侧身轻轻撞在冯梦瑶的肩膀上,然后迅速的站定身形走了出去。公车上这种轻微的碰撞是在所难免的。
而我却是故意这么做,因为在这一靠的瞬间,我借着把原本插在口袋里的右手快速抽出扶稳栏杆的当口,顺势将一样物事带出裤袋,似乎是意外一般掉在了她的身上。
那是一个黑色的皮夹,外表看起来很高档。我毫不迟疑的向门口挤去,而眼角的余光一刻也没离开冯。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发觉身上略有异样,瞩目望去见是一个精致的钱包,而且很鼓。我做的动作很自然,那是我曾经很多次练习的结果。她当然以为那是我因为车子晃动不小心遗落的。
而贪图小便宜的性格使她丝毫没有出言叫我的意思,而是把自己随身的白色提包轻轻放在了自己两腿上,盖住了那价值不菲的钱夹。她以为走运捡到了宝,其实这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下,看着她私匿了那重要的道具,我心中又是一喜,迅速下车去了。
我的第二步顺利完成!之所以在这里下车,是因为此处在晚上七点多时非常冷清,行人稀少。
我下车之后迅速来到一片人工湖旁边,找到预先勘察好的隐秘所在,又脱掉身上这套行装,从书包里拿出第三套风格截然相反的制服裤子、浅蓝色长袖衬衣和黑色夹克衫穿上,并取出另一瓶廉价的男士香水喷在身上。
然后将早准备好的各色道具佩戴齐全并检查停当,跨上一个普通的小挎包,收拾起身上替换下的衣物和那个眼镜一股脑塞进包里,把自始至终装着一块二十斤重块石的包慢慢沉到了湖水里。
现在,我和刚才便是截然不同的第三个人,就好像茫茫人海中不起眼的一个上班族,为了不留下任何指纹,我预先在双手几根常用的手指指肚上抹了胶水,等胶水风干之后表面便形成一层光滑的薄膜,现在我可以洗干净手了。
沉包入水要轻放,免得发出落水的声响,湖水也成为消除证据的最好工具,就连手上的胶水也可以轻易洗掉。
连续更换三套装扮,改变俩次体味,是为了将我被认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冯梦瑶平时安祥自得。
但这并不表示她观察事物感觉迟钝,相反我倒觉得她是个洞察力很敏锐的人。为此我必须小心再小心,毕竟低估对手就是对自己的犯罪。一切准备工作就需了,我简单整理了一下思路稳定了一下情绪,遂快速转出走到路边,又打了另一辆车赶往冯梦瑶即将下车的外国语学院那一站。那辆673路到站了,冯梦瑶从车上下来,双手依旧抱着她的白色提包,神色微微有些慌张,步伐也较平时略快。
她正向平时购买晚饭的路边摊的集中地走去,找了一处行人不多没人注意的地方,从提包后面拿出那个钱夹捏了捏,似乎在凭手上的感觉揣摩那里面大概有多少钱。
因为周围不乏来来往往的行人,她不敢打开审看,忙装进了自己的提包,继续前行。我小心谨慎的尾随着,直到她停在某个路边的摊位旁边购买吃食。我心里一阵激动,还差一步,还差一步就轮到我出场了。
我就像第一次要登台演出的见习演员,担忧和焦虑,迫切而蠢蠢欲动。就在我捏着手心里的汗,脑海里演练着即将发生的剧情和对白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突发状况出现了,有个身穿运动服的年轻人骑着山地车,从冯梦瑶身边转弯经过。
那孙子居然伸出大手快速而精准的摸了一把她丰满诱人令我魂牵梦绕的屁股。我心里一阵嫉妒,妈的,那是我的,你居然敢捷足先登,我靠!但我立刻从恼怒中清醒过来,换而的是无尽的惋惜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