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就是陆泾吗?
沈清避开众人,往里面绕了几步,便听见一声锣响。
紧接着欢呼声更大。
沈清在一片嘈杂中,听见有人宣布本次诗会的魁首,是陆泾。
她正好绕开众人,一抬头,便看到站在中央高台上的陆泾。
第一百六十二章拐走了我女儿
陆泾站在那,面上带着笑,眼神明亮,全是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沈清目光一扫,便看到旁边的屏风上,正写着他夺魁的那首诗。
“狂饮琼浆数百盅,醉舞长剑指空珑。脚跟戏蹑群星斗,长啸一声天地红。”
还真是霸气。
沈清读了一遍,没想到陆泾心里这么豪气万千。
她站在台下看着陆泾。
他刚将那首诗写完,手里还拿着笔。
诗社的馆主,宣布过结果后,便拿着这次魁首的奖励,走上来。
沈清看了一眼,应该是一本诗集,还有一套文房四宝。
馆主将东西递给陆泾。
陆泾立即放下毛笔,将东西接过来,并对馆主道了一声谢。
“年轻就是好。”馆主看着他,笑呵呵地道:“陆相公年纪轻轻,便有此才,将来定是前途无量,难怪可以做屈先生的门生,将来更须得好好努力,才不算辜负屈先生。”
陆泾神色认真,“先生说得是,某牢记在心,必不会辜负。”
四周的人,陷入更大的欢呼。
其间倒是夹杂着几句不满,觉得陆泾这诗太过装逼,华而不实。
也有人觉得,陆泾野心太大,这首诗什么意思?
想要脚踏星辰北斗,成为天地间的第一不成?
还是说,他才高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但大多数都是夸赞的。
简单来说,陆泾夺魁,算是名正言顺,众望所归。
至于那零星几句批评,沈清便当作他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少年人,有几分少年意气又怎么样?
没有,那才叫做奇怪。
沈清倒是看得开,她站在人群里,看着陆泾沉稳克制,但眼底明亮激动的模样,只觉得四周都安静了。
“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