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我只说一遍。我喜欢念河不是因为她有什么,是我心甘情愿,没有理由。我十九岁对她一见钟情,说白了钟的就是脸,她是我的白月光、初恋,在我被季家嫌弃抛弃的时候,是她的家人收留了我,说的煽情点,她出现的时间太对了,陪我度过了最难熬的两年,她对我而言就是我的命,我说明白了吗?”
季严凛的话太掷地有声了,陈杜笙直接愣在原地。
对的时间,对的人,对的感情,还要什么别的独一无二的理由呢?季严凛表现出了极深的排他性,别人不行,就得是那个人,没有理由,因为这都是命。
这是她在此刻或未来如何找补努力都无法企及的起点,她生平第一次觉得,这世上有靠她努力和聪明做不到的事。
都说夜晚会放大人的情绪,季严凛和一个年轻小姑娘剖白完自己多年的心意后也觉得不好意思,自顾自的哂笑:“我竟还真和你说了。总之就是这么回事儿,别往外传了,给你老板留点面子。”
说完拉着行李箱进了航站楼,也没再管陈杜笙能不能接受,总之与他无关了。
直到飞机起飞,季严凛依旧回想刚才的一幕。
是啊,为了些执念,至于么?但陈杜笙的问题却又叫他误打误撞的梳理了一遍自己的心。
答案依旧是:至于。哪怕她的心还不在自己身上。
回过神,竟有种尘埃落地之感。
季严凛低头看了眼趴在自己身上有些困倦的人,不禁笑了,点她额头:“昨晚做贼去了?大清早就犯困。”
昨晚?牧念河闭着眼,眼珠子滚了下,昨晚简直不堪回想。她在一把年纪的少女怀春,又是自卑又是自信的,一整晚都没睡好,怕他不喜欢自己,又怕他太喜欢自己,更怕自己把一颗心交出去遍体鳞伤,这种大脑飞转的运动量和真做贼去了也没什么两样。
但这些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她本就博弈不过季严凛,又怎么能把所有的筹码都放出去。
于是牧念河闭着眼,任他点:“朋友来了,一起住有点不方便。”
这话倒也不错,她睡觉浅,如希晚上睡觉爱动,这几天她睡的都不太好,不算骗他。
这正中季严凛下怀,直接:“那晚上回来住?我来接你。”
他太明显,怀里的人肉眼可见的红了。牧念河缓缓扭头,额头抵上他锁骨,埋在肩里,鹌鹑一样,不应他的声。
有时候沉默就是同意,和女人说“不要”的时候是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