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甄鑫,看着这场面,浑身不适。
官官不相护,让他很不习惯。
而且,这位应录判虽然嘴里称着不敢,却连站都没站起来,更没阻止其他人继续叩头。显然是在享受这种欢声如雷的场面。
是此人一直有这种奇怪的癖好,还是说自己过于敏感了?
喜极而泣的欢呼声,响了近一刻钟才终于渐渐歇息。
正襟危坐于公案之后的应录判,重新成为言笑不苟模样。
“现在开始审理,南海县衙诉天海阁掌柜纵人行凶一案。”
对噢,还有一个案子没审……看客们收起激动的心情,重新站回墙根,乐呵呵地继续旁听。
这是个有正儿八经原告的案子。
代表南海县衙起诉天海阁及大掌柜甄鑫的,是南海县的任典史。以典史身份参与案件审理无数,可是以典史身份作为案件的原告,这还是生平第一次。
县尊有令,任典史不得不从。
好在南海县的县尊虽然跟其他县的县尊一样不爱管事,却也不是个不讲理的。他的要求不高,这场官司不一定要打赢,但是一定要打出南海县的气势来!
意思就是不用讲私情,不在桌子底下搞交易,把所有的人证物证都摆在桌面上,公事公办。
广州录事司与南海县,同属于广东道宣慰司。彼此之间,行政民事冲突在所难免。以往碰上这种事,大伙儿都是坐下来,喝个茶稍微商议便基本可以解决。最多,再来些小酒。
案件的审理,其实就是走个流程。
作为一个典史,最擅长的不是断案,而是收集各样证据文书、留意各种细节文章,以供断案者借鉴与参考。
所以,若论以公事公办的态度来办案,任典史不认为自己会差于录事司的那个符典史。
但是,任典史不得不时刻提醒着自己,角色的转变也意味着必须对自己进行重新的定位。
这不是南海县与广州录事司的官司。
而是南海县与广州城天海阁的官司。这是为南海县捕头林三更讨取公道的官司!
其实,对于此事的前因后果,就是任典史自己,至今都没搞得太明白。
石门村出了三条人命,程迎重伤,米曼娘失踪。这事虽说严重,但凶手已死,失踪的既不是受害人,又不是凶手,虽然结不了案,却已经无关大局。
而后,程迎抬出录事司的达鲁花赤,要求追索米曼娘。作为南海县捕头的林三更,当仁不让地接下此事。
再然后,就是林三更暗查天海阁发生冲突……任典史自然不会承认,这场冲突是自己怂恿的结果。
林三更受伤回到县衙之后,事情的发展就开始脱离自己的理解范围了。
他,死了……当然,跟自己肯定是没关系的!
“三月初六,也就是四天之前。负责查办逃奴米曼娘的南海县捕头林三更,收到线报,米曼娘疑似藏身于天海阁之内。”
“因为只是怀疑,并无确实证据,林三更便未通报录事司衙门,只是带着几个衙役,先去看个明白。”
“临近天海阁时,恰逢天海阁护卫与一些泼皮于街头互殴。为了防止事态失控,伤及无辜,林三更表明身份,并试图将双方带去衙役以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