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做出了那样的事情以后,心里老是记挂着,那天看相册的时候听到她妈妈提了一嘴就多看了几眼。
“随便看看你一眼就看到我了?说,你是不是暗恋我?!”
秦暮顺势双臂撑在她身侧,往前一扑,将她半圈在怀抱中,季微白因为惊讶微微张了口,呆呆地望着她。
……
后来她是怎么回答的来着?
秦暮怀里的抱枕被蹂躏得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虽然开始并不美好,但你是我这两年回国以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第一个朋友什么的,惊喜之余还有一丝莫名其妙的失落。
秦暮无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忽然呆住,把抱枕扔掉,蹭蹭蹭几步爬上了楼,季微白给她的那条围巾好端端放在更衣架上。
打电话,还是发短信呢?打电话吧,估计也没到多久。
说干就干。秦暮立刻拨了季3的号码。
“姓季的,你还有条围巾在我这,你看什么时候拿回去?”
“好啊,什么时候?”
“这周六,顺便逛个街怎么样?”
“我让助理看看行程,明天给你答复,好不好?”季微白洗着澡,手机开了免提,忽然听见那边咯噔一声响,一阵噪音从话筒里传出来,“怎么了?”
“没、没什么,就这样,先挂了!”
秦暮不会说是因为她不经意看见面前全身镜里眼带桃花的女人,吓得手机脱了手,砸到了地上。
不可能啊!她刚才不还性冷淡吗?
作者有话要说:秦二和季白,攻受立现_(:зゝ∠)_
第125章chapter125
秦暮在床头柜上摆了个日历,用红笔圈上已经过完的日子,周六那天的右下角端端正正写上了三个字:还围巾。这约莫是她高考以后写过的最认真的字了,虽然还是七歪八扭,横不平竖不直,丑得天怒人怨。每当她看到自己那一手狗爬字的时候,她都要怀疑一边商幼璇为什么要和她交朋友,果然还是占了天时的便利。
写废了三本日历以后,总算挑出来个满意的,摆好,放在一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她对自己产生了崇高的尊敬:自己真是一个言而有信的好人,居然为了还个围巾如此大费周章。
可以说是相当地欲盖弥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