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班宁勇得跟杀神一样,一个打十多个,另一边的詹姆斯.罗德斯则带着诸多士兵从地下通道直接杀入白宫地堡。
这位黑人中校也是立功心切,端着一把hk416步枪冲在最前方。
未来能成为战争机器,詹姆斯.罗德斯的个人战斗能力是值得肯定的,他的奔跑速度很快,在白宫地堡这种有些复杂的环境内,他依然是健步如飞。
“砰砰砰!”他带头突击,本来就是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加上他的反应速度也比普通人快那么一点。
在枪械战斗中,快一点,哪怕只有0.1秒,那也快得没边了!对于两侧的敌人他全部交给身旁的战友,自身枪口瞄准正前方三十度角内的敌人。
枪声响个不停,他连杀五名敌人,大踏步冲入白宫地堡。
姜延硕和他的手下这个时候才知道地堡内进敌人了,顾不上想这人是怎么来的,一堆人也举枪还击。
黑人中校枪法如神,奔跑、瞄准、射击,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当他冲到本杰明.爱舍身旁的时候,距离突击开始也就过去了不到两分钟。
他的前胸和手臂各中了一枪,身上防弹衣效果不错,前胸一阵酥麻,手臂是被彻底打穿了。
他顾不上自己的伤势,一把冲到本杰明.爱舍身旁,两刀割断绳子:“总统先生!快跟我走!”
本杰明.爱舍还想救一旁的女国防部长:“还有麦克米兰部长!”
詹姆斯.罗德斯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射向本杰明.爱舍的子弹,强行推着这位总统往己方的队伍里走。
能救的话他当然想多救几个,可他更懂得取舍,先把最重要的那个救下来,剩余的之后再说!
“走!一队!快!护送总统先生走!”一堆人跟抢亲一样,也不管这位总统说什么,拽着他的脖领子就往地道口跑。
詹姆斯.罗德斯的眼睛贼好使,很快就判断出几名匪首的身份,他看到了被五角大楼点名要杀的姜延硕,不过这人很狡猾,一直藏在几个手下的身后。
黑人中校的枪口从姜延硕身旁移开,一个点射,子弹飞出去三十多米的距离,把一名大饼脸的韩国女人当场打死。
这是现场唯一的一名女性匪徒,至少黑人中校没在敌人的队伍里看到第二个女人,不管怎么想都是重要人物。
对方果然大惊,己方唯一的一个黑客被打死了,这还怎么控制地堡的操作系统?
“撤!撤撤!一队快走,带着目标快走,二队来掩护我!”眼看自己手下士兵带着本杰明.爱舍进入地道,詹姆斯.罗德斯立刻开始组织反攻。
在混战中他又救下了国防部长,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陆军参谋长不知被谁打了一枪,不过是轻伤,问题不大。
白宫地堡修建的初衷是避难所,不是战场,这里遮挡物极少,双方枪战的结果就是用身体硬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