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人对这玩意迷得厉害,而且幸运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说有就有,说没有那也就没有,不存在真假的问题,因为压根就没法鉴定。
货源都是印第安部落提供的,部落留着这东西没用,眼看她有需求,就打包全卖给她了,至于这东西到底是不是兔子脚,或者说是不是在墓地射杀的兔子的左后腿?些许细节就不需要计较了。
......
“你的生意怎么样了?这些天赚了有一百美元?”小美女娜塔莎在百忙当中打电话,调戏自己的便宜姐姐。
贝拉看着抽屉里的一百一十二美元五十美分一阵心酸,自己这次创业,大概、可能、或许、没准是失败了吧?
三天时间就赚了一百美元,要想把十万美元的成本都收回来,她觉得至少要干个十几年,而且还不能休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肯定不行......
内心一片灰暗,嘴上她还在硬撑:“好着呢,生意火爆,我都忙不过来了,我告诉你,过一阵子,我就把分店开到硅谷,开到洛杉矶去了!”
娜塔莎用“呵呵”作为结语,挂掉电话。
贝拉愁坏了,止损!怎么才能止损呢?
在这方面她实在想不到好办法,只是用最简单的思路来应对,那就是等!等房价上升的时候,自己再把店铺卖掉!
说不定到时候,自己连本带利,一波全回来了呢?
在意识到自己没有血本无归的时候,她的心态终于平稳了两分。
店铺到时候能卖掉,现在店里的这些‘道具’最好也能处理掉,能赚一点是一点。
她在店铺外贴了一张招人的告示,她要回学校去学习,那里才是适合她的地方,贝拉实在不想在店铺这边耽误时间了,雇个人来工作,自己当甩手掌柜吧。
告示贴出去不到一天,应聘者就来了。
“麦斯先生,情况就是这样,我要求你一个月工作22天,每天要在店里待12个小时,虽然看起来时间很长,实际这里非常清闲,你基本就没有任何体力或者是脑力方面的支出,而我也不需要你去推销,你只要待在这里,有人来买东西,你收钱,说一声欢迎再来,就ok了!比外边那些快餐店轻松很多吧?”
贝拉云山雾罩,一阵忽悠,说自己这边如何如何的清闲,如何的安静,更暗示麦斯工作时间很宽松,没客人的时候,他就可以在店内做自己的事,实在闲得无聊,店铺内还有一个小电视,虽然只有9寸,还是黑白的,但看个球赛还是可以的......
名叫麦斯的男青年比她大几岁,看样子高中毕业就出来工作了,这是一个卷发、留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他手里拿着头盔和滑板车,连一辆汽车都没有,由此可知经济条件不会太好。
店铺内的阴森环境和贝拉的美貌形成鲜明对比,这个年轻男人有点不敢看她,似乎生怕她变成什么吃人的妖怪一样。
“那个......那个......我能问问吗?月薪多少?”他问了一个贝拉一直在特意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