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是一只圆形的锡纸盒子,言开霁一眼就分辨出来了,那是他很爱点的芝士焗饭。
“你这么喜欢吃外卖,不如把这些都吃了吧。”
他脸上的血流下来,滴到孟健的脸上,混着孟健的眼泪一起蜿蜒到脖颈上,孟健巴不得自己像吴迪一样当场昏过去,但他怎么也昏不过去,只得惶恐地摇着头,“不,不用……”
“你怕什么啊?”外卖小哥的声音里透出疑惑,“这都是你自己拿走的啊,你应该很喜欢吃才对吧。”
说着,他掀开芝士焗饭的锡纸盖子,血手直接抓起一把热气腾腾的饭,“张嘴。”
芝士在他手里拉着长长的丝,其中混着米饭,牛肉和土豆,做得香气逼人。如果不去看这副场面,光闻着真容易流口水。
见孟健不张嘴。外卖小哥怒了,“你吃啊!张嘴!你不是爱吃吗?”
说完,他直接钳着孟健的下巴,将那一口和着血的饭硬塞到了他嘴里。
孟健哭得更厉害,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很好。”外卖小哥满意地点了点头,“你什么时候吃完,什么时候就可以走了。”
他伸出手拍拍孟健的脸,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清晰的血印子。
“在你吃完之前,我就在这儿陪你。”
世间的一切都有因有果。
看似毫无代价的安然,只是因为惩罚还未到来。
生怕外卖小哥再亲手喂他,孟健只能颤颤巍巍地接过那碗芝士焗饭,就着眼泪吃了起来。
言开霁全程避着目光,努力不去看外卖小哥,因此肚子还没到翻江倒海的地步。他其实有点想帮孟健分担一份,不是因为他产生了同情,而是因为他现在饿了。
他扭头看向包灵。
别说,这包灵还挺守承诺,确实没让外卖小哥杀了孟健。
对于孟健的这个结果,言开霁甚至有点想拍手叫好。
爱吃就多吃点。
完美诠释了自食其果四个字。
孟健并不是穷凶极恶的人,他干不出滔天的坏事,唯独喜欢小偷小摸,甚至在外人看来,还是一个高校里读研的优秀学子。
就像欺负儿媳妇的婆婆总是容易得癌,出轨的老公总会遇见卷款跑路的小三,被嘲笑的土包子总能翻身成大美女打脸,从小到大看的狗血剧其实都在孜孜不倦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校医室大门忽然无风自动,自己发出了“吱扭”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