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董益琳凑过去看了眼,又扬起手,高喊了声,“老板,再来一份小馄饨加葱不加蛋皮打包,要大碗的,过会下锅。”确保埋头在煮馄饨的老板能听见。

“谢谢。”迟桦的声音很低,够他听见。

“跟我说什么谢。”

吃完小馄饨,董益琳吩咐老板下锅打包带走的那份小馄饨,叫上陆璟淳一起去隔壁买奶茶。

奶茶挂在自行车把手上,两个书包挂在身上,手里端着有些烫手的馄饨,“璟淳哥,你家在哪里啊。”

“百乐居新苑那边,你顺路吗。”

“太巧了吧,我家在也那里,你一期还是二期啊。”

“二期,马路对面的小别墅。”

“我也在二期小别墅,怎么从来没看到过你。”

“我平时……”

说话间,董益琳又情到浓时,激动地晃悠手里的馄饨盒,迟桦将双手推行的自行车稳住方向,腾出一只手在他腰间拧了把。

“我平时不常出门,也不常住那边。”

“姑奶奶我错了。”董益琳连忙求饶,又向左边躲了躲。又被她一把抓回来,“有车。”

陆璟淳靠里走了些,示意迟桦也向里,她又扯着董益琳的袖子,一起向里靠了些。

“璟淳哥,我先送她回家再回家,你要一起吗?”

空气凝固了会,过完红绿灯,董益琳率先开口打破这片死寂。

“好啊。”陆璟淳爽快应下。

于是,每天放学,三人便约定俗成的并排走在一起,一男一女一男,从小弄堂绕出去,绕到城西,再回城东。

光是董益琳和陆璟淳的脸,就足够无数的小学妹驻足观赏,加之令人眩晕的阳光打在少年的身上,便能让人产生恋爱的错觉。

如是站着,自成一道风景线。

初中时期的迟桦还不甚讲究外表,也没有经济能力讲究,上学的日常就是黑色的粗框眼镜加介于空气刘海和齐刘海之间的刘海。

脸本身就小,这么一遮挡,就挡去了大半张脸。

眼镜框下是高挺的鼻梁,和不因久带眼睛而产生倦意的双眸,睫毛卷翘,嘴上鲜少有笑。

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迟桦家楼下,将陆璟淳晾在楼下,“璟淳哥,我上去送个馄饨,很快的。”

乘着电梯上到八楼,他叩响门铃,甜甜地叫了声,“阿姨!”

把书包还给迟桦,把馄饨和奶茶交到俞若眉的手里,匆匆要离开,“这是不加蛋皮的小馄饨,然后半糖的杨枝甘露,我先走了,再见!”

“不进来坐会?”俞若眉接过吃的,正准备招呼他,人一溜烟儿的就跑开了,“我有朋友在下面等着,阿姨再见!”

“这孩子,永远风风火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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