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商店街旁的一幢豪华三层楼房,迎来了它良久未归的主人。里面灯火通明,像是在庆祝些什么事似地。
没错,这里正是“奴马商人团”的创始人——得瑞·达拉克的住处。
得瑞·达拉克,一个来自萍水镇的富豪。
几十年来,他凭借自己始终如一的过硬信誉,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从一个小小的游动商人,变成了誉满勃勒登堡的大富翁。
他手下的奴马商人团,更是成为勃勒登联盟中影响力最大的商人团体,其触手甚至已经伸向了联盟之外的莺歌和末世城边境,实力可见一斑。
而关于得瑞·达拉克的个人资产,则是众说纷纭。因为达拉克这个人,平时做事就相当低调,而且乐善好施,大家都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积蓄。
不过,大多数勃勒登堡人都相信这样一个传言,在郊外的某个秘密的地方,达拉克把自己一生所得的财富都藏匿了起来,其总值甚至多到可以建造三座“第四城墙”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传说,是些不知道是真是假的东西。但今天,在这幢洋房里发生的事,却是货真价实的。
才四十多岁,正值壮年的得瑞·达拉克宣布,他要正式从商人界金盆洗手了,从此不再插手江湖上的事了。而他的奴马商人团,也将交给他的亲信奇金打理。
他要将剩下的时间,全都花在陪伴自己的妻子上,以弥补这些年来,他给妻子带来的孤独和无助。能有这样为自己的着想、又有才干的老公,达拉克夫人也算是一个幸福的女人了。
金盆洗手的日子,就定在了今天。仪式并不是特别隆重,只是叫上了会里的一些干部,几个勃勒登分会的成员,以及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老兄弟们。
“艾伦,把这两天的报纸给我拿过来。”看报纸是达拉克的一个好习惯,这可以让他在短时间里了解到城市里已经发生的,或者正在发生的事情。用他的话说,那就是“掌握所有可以掌握的信息,是一个商人最重要的素养”。
听了达拉克的吩咐,那个名叫艾伦·塔姆林的女孩立刻便照办了,而且动作非常麻利。她的长相有点像假小子,如果不明说的话,别人一定很难辨别出她的性别。
“艾伦,我不在的这两天,勃勒登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吗?”达拉克一边带着老花镜浏览着报纸,一边问道。
“有趣的事?呃……”年轻的艾伦挠着脖颈,皱着眉头仔细想着,“对了!太古·肯普在12月24日晚上终于耐不住性子,叛变勃勒登堡了!这个……虽然算不上有趣,但绝对是一个大新闻吧?没有想到啊,事情真的如老大您所说的,肯普竟会怀有歹心,我们以前还不信来着。”
“哦?肯普这么早就动手了?”达拉克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激了起来,“那结果如何?”
“结果当然如你所见,他怎么可能撼动得了勃勒登一族的百年基业嘛。不过,话又说回来,肯普倒是差点就成功了呢,如果不是几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阻止了这场动乱的话。”
“意想不到的人物?”达拉克放下了手中的报纸,饶有兴趣地问道,“那你倒说说看,到底有多出乎意料?”
“一个是原北三环区的区长,福克斯·布罗克,另外两个嘛,您肯定想不到!”艾伦卖关子般地说着。
“好了,赶紧说吧!”达拉克笑道,“我可不想陪你兜圈子。”
“老大,还记得八月份的时候,我们在赶往快马庄的路上所遇到的一对兄妹吗?”
“当然记得了,夏实·库洛姆兄弟,还有他的妹妹秋蝉。”达拉克当然不会忘记那个名叫夏实的男孩子,正是因为夏实的一席话,才让他茅塞顿开,产生了如今这个金盆洗手的念头。
虽然在分别的时候,将奴马商人团的令牌给了夏实,希望能够和夏实再次见面,好好地聊聊天。但现在看来,无论是夏实还是他自己,都没有什么空的样子。当时看见他们的时候,库洛姆兄妹也像是在躲避什么人的追击,无暇他顾。
但此时,看着艾伦得意的脸,聪明老练的达拉克已经猜得了一二:“难道说,这个夏实兄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