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叫的狗(1 / 2)

还是李志高镇定些,只是瞳孔微微缩了一下,然后道:“不知将军想问何事,若要打探魏军军情,恕我不能告知。”

将领弹了弹刀身,沉声道:“你不怕死吗?”

李志高挺了挺胸膛,傲然道:“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大丈夫立身处事,当以信义为先,我虽已离魏营,但誓死不言魏营之事。”

魏小花在背后死命地掐他腰上的软肉,有这么说话的吗?你当你是徐庶呀,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吭一声还被曹操当宝供着。

于是李志高刚说完豪言壮语,下一刻脸就拧成了一团,疼啊。

“原来是个读书人,怪不得风骨傲然。”将领居然还真没有怪罪下来,似乎这个时代,所有的人对所谓的风骨都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喜爱与崇拜“某不为难你,不问你魏军军情,只问你打听一个人,可行否?”

李志高想了想,这个问题似乎无什么要紧,便道:“将军宏量,若我知之,必全盘告之。”

“魏营之中,可有一名百夫长,名叫花木懒的?”将领问了。

李志高一怔,随即面色怪异起来,魏小花更是好奇,从李志高身后探出半个脑袋,问道:“你找花木懒做什么?”

李志高一挥手,啪地一声将她拍了回去,魏小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嘴太快,弄得想否认都不行了,只能怏怏地在李志高耳边低声道:“我不认得这个人呀”

显然,人家知道你。李志高在心里暗自腹诽,只觉得魏小花闯祸的本事是一天比一天高,小时候他还能收拾一下烂瘫子,可是现在眼看着似乎有收拾不下来的可能,他便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他跟小时候一样,躲着魏小花走路多好啊,那得少掉他多少麻烦。

不用说,这将领就是刘寄奴了,其实他撤退的时候,是跟魏小花往反方向跑的,可是为了摆脱魏军的追踪,刘寄奴愣是在草原上绕了一个大圈子,结果跑到最后,他反而跟魏小花撞上了。只不过相隔七八年,他早已经认不清魏小花的模样,更何况因为淋雨,魏小花的头发都打湿了,垂了下来,挡住了额头上的伤痕。衣裳又被风吹干了,已看不出少女身形,只像个瘦弱小兵。从衣着上,他猜出这是两个魏营逃兵。

刘寄奴问了问题,却见那两个魏营逃兵久久不答,顿时便有些恼了,喝道:“怎么,你们还想试试某的刀口锋利否?”

魏小花脚又软了,躲在李志高身后,连忙道:“认得认得,花木懒,魏营第一勇士嘛,对吧,二牛哥?”

李志高呛了一下,咳了几声,才面色怪异道:“是。”

没错,魏营第一勇士,只不过是别人替她打出来的威风。

刘寄奴也怔了一下,狐疑道:“真的?”

魏小花拼命点头:“比珍珠还真,不信你问他。”

李志高又一次面色怪异地点头。

刘寄奴比较相信读书人的诚信,顿时开怀大笑:“好,好,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如此巾帼,不知羞煞多少男儿。幸哉,快哉,弟兄们,走!”

魏小花瞪圆了眼珠子,盯着纵马离去的刘寄奴,吓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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