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性残暴,过去有吉安关挡着,现在就只剩下柳江了,若是让他们过了江,咱们身后的父老乡亲怎么办?亲朋好友怎么办?婆娘孩子怎么……”
“你有婆娘吗?”
化方扬比他还不如,他是因为不够聪明,父母无奈,才送他来当兵的,家中虽不富贵,多少还有个铺子,化方扬家中却是真穷,他要是不当够二十年兵,就存不买地钱,毕竟,他每个月还要给父母寄钱。
“我早晚会有的!老子就在这次砍下一百个戎族人的脑袋,把这些人赶回关外,也就攒够了钱!”
也许是被他说的挂不住了,在丢下这一句之后,化方扬就走了,他看着他的背影,没有丝毫打击到人的兴奋,反而有一点羡慕……
“当兵吃粮,我知道在这里的各位有很多都是为了能有一口吃食,为了每个月有一份稳定的俸禄,才来这里当兵的,这没有错,我,郑定辉,当年也是如此,甚至比你们还不如,为了一个包子,一个馒头,甚至只是一口搜饭,我去偷去抢过!我那时候没想过这对不对,我只是知道,如果我不吃,我就要死了,而我想,活下去!”
那一天,在要杀那些戎族人之前,郑将军站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这样说着,在他的印象中,郑将军的话一直不多,当然,这也许是因为他只是一个小兵,也没有资格和将军那样的人说话的缘故,不过不仅是他,他们营所有的人都几乎看到过郑将军一个人,一下一下的练着长枪,一次又一次的把手中的枪送出去,一次又一次的挪动着脚步。
很简单、很单调,但也就是这些平凡的举动,令他们全营上下,没有抵触的,就接受了这位传说是皇亲的将军——这是一个做实事的,他们都有这样的认识,而后来的事情,也证明了他们所想的没有错。
他们的俸禄没有受到丝毫的克扣,上面发下的衣服食物也都如数的到了他们手中,没有温和的对待,但是,也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要求,若是要求他们加练,郑定辉也绝对会站在第一个。
在不知不觉中,郑定辉在他眼前就化成了一座山,沉默,而又有威严。
“我过去想的是要活下去,现在想的,还是要活下去!大家都知道,我是有爵位的,不仅有爵位,我还有功名,如果要逃的话,我是可以一直逃的,我能从柳江以北逃到柳江以南,将来我还能逃的更远,甚至逃出大珠的土地!可是,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我就算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我能逃,可是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都能逃吗?那过去开包子铺的王大叔,那茶鸡蛋做的非常好吃的大娘,那给我补过裤子的婶子,他们也都能逃吗?如果这些人死了,那么我又算什么呢?”
“我,郑定辉是一个男人,我认为我是一个男人,所以,我可以笨,可以穷,但是我不能没囊器,我不能让别人在我头顶上还拉屎撒尿的时候还装窝囊!男子汉大丈夫,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杀绝了戎族,子孙后代都会记得我们,被戎族杀了,也不过是马革裹尸,说出去,也光荣!”这么一通半俗不雅的话却调动起了他的情绪,他在当时,呼吸都不由自主的粗重了起来。
“有人说,杀俘不祥,杀了这些人,以后这些戎族人就会和咱们拼命了,可是我要说,这些戎族人一直就是这么干的,就算他们一时投降了,也不过是一种手段,等将来,还是会反过头来的杀咱们,在他们的眼中,咱们是懦弱的、无能的,咱们不敢杀他们,现在,我就要让他们看看,咱们到底敢不敢!”
伴随着这一句,大刀砍下,第一个戎族人的脑袋落到了地上,红色的血液蔓延开来。
“现在,如果还有觉得能和这些戎族人共存的,可以不动手!”
共存、共存……
戎族的士兵越来越近,在这些冰冷的天气中,还有人赤裸着上身,深褐色的脸上更是狰狞,有的,还用红黑的颜色在脸上涂满了怪异的图案。
十步、八步、六步……
已经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下的震动,近了,越来越近了。
“去你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