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十五六的年轻人,眉宇轻皱似乎在回忆,他说:“三个男人,两个我很陌生,一个好像是村里的人,案发时,他拿刀威逼我的母亲,脸上的表情凶神恶煞,眉毛上似乎有一颗棕黑的痣……”
警方立刻唰唰写下“熟人作案”,很大可能是一个村里人引狼入室,伙同两个外人作案。
中年男人吓坏了。
他一颗心吊在嗓子眼,连忙伸出巴掌,捂住了脸上的黑痣。
这颗痣长在他的眉毛边上,有相面师傅说,这个地方长痣的男人胆子大、头脑聪明,朋友多,能闯荡下一番事业。也有相面师傅说,如果一个男人这个地方有痣,预示着一生可能会有一次牢狱之灾……后者他一直当放屁,只听前者,也一直为这颗又大又黑的痣引以为豪。
唯独没想到,当年的幸存者却靠这颗黑痣几乎把他指认!
接下来另一个年轻人开口了,对方语气不慌不忙,全程像是在夸他,可仔细听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警察叔叔,我认为这个凶手非常聪明且心狠手辣……当时村镇上有集市,舞龙舞狮和鞭炮齐鸣的活动,吸引了群里男女老少的注意力,村里几乎空了一半,选择这个时候动手,没有多少目击证人,也不会惊动别人。”
这是天时。
“再有,他选择卢女士杀害,恐怕也不是偶然。卢女士家较为偏远,还是独门独院,她就算惨叫,邻里也不会发现。”
这是地利。
“他不仅自己动手,他还有两个帮手,轻轻松松就帮他制服了两个孩子和一个女人。他用灭门的方式不留一个活口,彻底扼杀掉最后一个目击证人。”
这是人和。
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三个男人对女人拳打脚踢,当时应该没想杀人。后来选择动刀子,估计是想明白了:“他”既然是熟人,如果留活口,迟早有暴露的一天。
这个世上只有死人才不会指认他,灭门是唯一的选择。
这条思路也贯穿了他后续的一切行动,让他二十年没有露出破绽。
这一句句话,听在耳里如炸雷轰鸣。
中年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这个年轻人的说话更直接,说的是他的犯案思路。
他浑身僵硬如同石化。
接下来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那动机是什么呢?”
中年男人听不下去了,他转身就走。因为太急了,他一路跌跌撞撞,脚差点打滑。
他冲回家,关上房门,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收拾钱财衣物。屋子里,他的老母亲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骂了他一句,“你急着投胎啊!”
中年男人才没空理她,他简单地收拾了东西,才慌里慌张地对母亲说:“如果有人问起我,你就说我一直在外地打工,根本没回来,你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了,你也联系不上我!”
“没事不要给我打电话!”省得警方通过这条线摸到他头上。
嘱咐完毕,没等老母亲回应,他拿起包就想夺门而出。
他的逃亡之路要开始了。
可惜太迟了,他小看了警方的办事效率,在他脚迈出去、准备出门时,门外出现了好几名警察,听说是来挨家挨户采集指纹的。
他脸唰地一下白了。
一看他大包小包、完全是自投罗网的样子,警察们挑了挑眉,视线再往对方局促的脸上瞟,眉毛间一颗黑痣,显眼极了。得嘞,这下什么话都不用说了,他们掏出一副银手铐:“行了,包鸿志,跟我们走一趟吧。”
三名恶徒,其中一名落网了。
第三十一章
警车往包家开,扬起一小片尘土,茂竹乡人每一个都看清楚了。
他们人傻了,人埋在包家的山里,原来还真是包家人杀的啊?难怪埋自己的山里,敢情是自己的地盘自己放心。
包鸿志双手被铐了银手镯,警方盯他很紧,担心他逃了,抓着他的胳膊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村里人眼睛没瞎,看得明明白白,这般如临大敌,不是对普通宵小,而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
连车门开了,都是先上去一名警察,包鸿志后上,殿后的是另一名警察,继续呈现两面包夹芝士。
车子启动,刚驶出去一段路程,猛地一个急刹车。
惯性使然,前座后座齐齐往前扑,要么说警方训练有素呢。犯罪嫌疑人在手,警方连自己的安危都不顾,大掌也要死死抓住嫌疑人。
包鸿志也一个前扑,差点窜到前排玻璃窗,撞个头破血流,他来不及哀嚎,很快被左右俩警察一人一手给拉回来。继续左右为男,插翅难飞。
其中一名老警察还不忘训斥他,“老实点!”
包鸿志敢怒不敢言。
怎么会突然急刹车,原来是有人不要命了,跑到马路中央逼停警车,是一个头发花白、身躯干瘦的老太太。
原来是包鸿志的亲妈。
说是老太太,可包鸿志的亲妈不是一般的小老太,一开始包鸿志准备跑路,出门恰好被警察逮了个正着,她后知后觉,没回过味来。
等警方强有力掏出手铐将包鸿志逮捕,她才反应过来,如遭雷劈,连忙追上。
她一溜烟跑出家门,抄小道来到大马路,快速地逼停警车,然后不等驾驶员反应过来,就砰砰砰地拍车门撒泼起来,破口大骂道:“你们怎么能随便抓人!你们怎么能抓我儿子!你们快放了他!”
她说警方乱抓人,自己儿子孝顺老实,绝对不可能杀人。
警方在诬蔑她儿子等等。